老有人说,将来带孩子就是美国、日本模式,自己生、自己带,搞不定就妈妈全职带。呵呵,真是鸡贼啊,国内这环境,凭啥跟美国、日本比?从法律上来说,美国离婚的话,经济主力一方要给全职投入家庭一方赡养费(注意不是给孩子的抚养费),日本呢,对家庭主妇的职业是非常承认的,有很多保障措施。从社会支持上来说,美日的日托系统比国内不知道完善了多少倍,弹性上班、不加班的比例不知道要高多少倍。中国凭啥跟美国日本比?拿不出带娃的完美方案的话,事情都摆在明面上,婚前就商量好,商量不好的就别生孩子,最好干脆就别结婚,谁也别鸡贼,谁也别暗搓搓占别人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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