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的法律确实对被伤害者很不友好
【 在 long1245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近看了张玉环被羁押27年,吴春华16年,特别是出来后按照法律规定所给与的补偿标准仅仅是日平均工资标准346.75元的标准,没有任何惩罚性的赔偿。正好最近处理家里的一起交通事故,感慨普通人太难了。发出来给大家看看。
: 坐标三线小城市,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家人骨折住院。不提过程中的艰辛,只提一件去法院递交保全材料连门都不让进,就让站在门口沟通。对方全程不出面,由保险公司处理,保险给的理赔标准,医疗费据实报销,误工费农村82元/天,城镇115元/天,住院补助30元/天,交通补助10元/天,护理费只住院期间有,基本标准也就同上。咨询了律师和交通队的人,基本就是这个标准,起诉也不会差别太大。
: 只能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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