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现在的婚姻法下,离婚如何保障孩子的居住权?
按你的逻辑,
女性在职场应该比男性更受欢迎,
工资也比男性多,
社会地位也比男性高。
所以顶楼的问题不应该存在。
反而是男性会跳出来喊冤,说离婚净身出户好惨啊,婚前财产全是女方的…
【 在 INCEPTION 的大作中提到: 】
: 女性有物质的价值,否认这一点才是欺压女性。但女性的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不矛盾,女性的价值是在和男性一样的人的价值之上,附加的性价值、生育价值、观赏价值,整体价值是高于而不是低于男性的。说白了,男人能做的脑力活动女人都能做,而女人的性价值、对人类繁衍的付出和贡献、给社会和生活带来的美丽温柔,却是男性无法代替的。女人值得更高的尊重和回报,而不是当成无能下贱来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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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你要唠这个我可不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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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
只要女方不松口,大概率给女方的。
除非孩子足够大,或者女方条件实在太差。
【 在 beta756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院在判决孩子谁负责抚养时会考虑这个问题,如果一方有房而另外一方没有房,大概率会判给有房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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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得先把女方的性价值和生育价值物化一下。
相亲时女方先亮价码牌。
打一炮多少钱,生个娃多少钱,这样大家心里才有底。
男方一看,买得起,结!
买不起,算求!另找个便宜的…
【 在 INCEPTIO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但这在社会不普遍,而且过于依赖个人能力。现实中,婚前协议大部分是保护有钱的一方的财产的,这实际上是加剧了资本对人的压迫,而不是解救。穷人和有钱人的律师团谈判水平也无法相比。
: 你要回答,既然承认女方要求分割男方婚前财产存在合理性,为什么不能固化成法律,普遍的保护每个母亲、妻子、女儿呢?难道不应该让纳税人雇佣的法律人士,去和替资本害人的法界败类斗争吗?要先回答,公平正义是否是必要和值得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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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判给钱多一方就行了。
【 在 moongirl2112 的大作中提到: 】
: 娃有没有权力要求父母婚前财产的使用权!
: 我觉得有!
: 既然男女以婚前财产作为择偶水平结婚生了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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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强东什么时候承诺要给奶茶半个京东?
说是欺骗,拿出证据来。
【 在 INCEPTION 的大作中提到: 】
: 物化已经在找对象的时候完成了。
: 强东娶奶茶,你娶小芳。
: 问题是结婚时你侬我侬,离婚时才知道谁在裸泳。如果奶茶以为能分半个京东,结果只分五毛,小芳以为能分三亩地,实际只分了一只鸡,那这里就存在欺骗的问题。法律要把规则讲清楚,要倾向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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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国的未成年有这个权力?
【 在 moongirl2112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真心觉得未成年有这个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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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会跟收入挂钩,挣得多给得自然多些。
另外这个抚养费其实很多有封口费的性质。
【 在 moongirl2112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看外国的未成年都有这个权力
: 那些明星的私生子(哪怕是女人设套的)不都巨额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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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婚前协议啊。
离婚给多少,出轨赔多少,生娃给多少。
明明白白写清楚。
人家小赖总连给多少钱,叫春该怎么叫都落到纸上了,真正是白纸黑字童叟无欺。
这玩意儿又没统一标准,法律能怎么定?
【 在 INCEPTIO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的是假设,女性在结婚时以为婚姻的稳固程度,和婚姻破裂时能得到的保护,如果和实际差距巨大,这里就存在通过欺骗不当牟利的问题。需要法制来解决。不要激动。
: 发自「今日水木 on 你要唠这个我可不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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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把女性当员工,男性当老板对待了。
结婚相当于雇女性来服务。
既然这样,那女性的服务质量也得有个评判机制。
干得好多给,干得差少给,不合格开掉。
所以又转回来了,还是需要婚前协议…
【 在 INCEPTION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可以规定婚后几年女人被离婚,就分割多大比例的婚前财产,有几个孩子又怎么分。很多内容发达国家都有范本,抄就行了。发挥我们的特长。
: 发自「今日水木 on 你要唠这个我可不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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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孩子归女方,
钱归女方,
房归女方,
完美。
【 在 Tduoduo2008 的大作中提到: 】
: 只有保证孩子的利益,才会让女人安心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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