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关于做好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这明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啊,地方政府用起来如鱼得水,比如给丰县这个杨某办证,肯定是“依法依规”,轻车熟路了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是不是法律不是个人说了算,而且这个规定不涉及人贩子。
: :
--
FROM 103.85.170.*
所以说,这是政府默认、支持拐卖,政府的主导责任白纸黑字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就是说具有法律效力,某些人自己不认,没意义。
--
FROM 221.219.107.*
没提就是默认和支持啊,非常明确了,不知道这个点上还有啥可狡辩的。细想一下,罪犯不进监狱,你能问出受害者真实意愿?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根本没提人贩子和收买者怎么支持拐卖?只是说受害者意愿的影响。
--
FROM 221.219.107.*
你是三本吗?这规定明显照顾犯罪分子啊,给犯罪分子强奸的媳妇合法化。。。你还好意思提逻辑,不忍直视。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谁告诉你的啊?解救工作的要求,怎么就一定得出不在这个规定中的内容?什么是真实意愿,不是你远程嘴炮证明的,规定也没说犯罪分子不进监狱,脑补连狡辩都算不上,纯粹是不顾逻辑的臆测。
--
FROM 221.219.107.*
办证一个人能办?你是猴子请来的逗比吗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人均胎教么?这条是对受害者的意愿说的,根本没提犯罪分子,怎么照顾了?重视受害者意愿,你那么激动歇斯底里,逻辑上是站在犯罪分子立场上吧?你脑补的东西凭啥要强迫别人接受?
--
FROM 221.219.107.*
逗死了,另外一个必然是罪犯啊,你怕不是个傻子吧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文盲吗?这条规定哪里说了办证是一个人就能办?
--
FROM 221.21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