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为什么国家对购买妇女的人网开一面呢?
隔壁那个楼主提供的解救案例
她父母能说服买家放人,靠的就是买家没有刑事责任
如果买家也能追究责任(但是实际上基层警察管不了)
那个姑娘就妥妥的跑不掉了啊
【 在 arouz 的大作中提到: 】
: 很明显是非法拘禁+强奸罪。
: 这个判10年以上都没啥问题啊。
: 不理解,难道是买的人太多了,法不责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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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所谓正常当媳妇看,
限制人身自由,强奸,放在二三十年前,都不是个事儿
只是一般没有闹的那么刚烈罢了
另外就是彩礼,就是变相买卖妇女啊
不知道为啥到现在了,
还有很多大学毕业,甚至硕士博士的,哭着喊着求被卖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理解:当时没有足够的控制力和追踪能力,做不到及时解救。
: 大部分人对买回去的女人也是正常当媳妇看的,像徐州这种事也属于特例。而生了孩子之后再解救会造成很多麻烦。
: 这是特殊年代不得已的处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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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不让嫁,女儿算有选择自由嘛
打亲情牌给女儿洗脑不要嫁,女儿算有选择自由吗
强制是法与非法的界限,
但是道理是一样的,都没把女儿当人
【 在 cojo 的大作中提到: 】
: 用卖这个词,是把对方当货物看的,货物是没有选择自由的。
: 只要不是爹妈为了彩礼强制把女儿嫁出去,都不是卖。
: 普通的彩礼相当于婚前协议的一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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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见过怎么强制的就别上来BB了
最常用的手段是不给户口本,
你说的对,这不算强制,JCSS都不会管的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然有选择权
: 因为实际上没“强制”,只能语言暴力、感情威胁
: 拿铁链拴在家不让嫁,这才是真“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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