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为什么国家对购买妇女的人网开一面呢?
当时拿这个当借口还勉强。但是因为能力不够就直接法律和稀泥这个很扯淡,清政府也知道收买被拐略人口的要治罪、保甲要连带处罚。难道新中国连清政府都不如?
现在还捣浆糊就更说不过去了。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理解:当时没有足够的控制力和追踪能力,做不到及时解救。
: 大部分人对买回去的女人也是正常当媳妇看的,像徐州这种事也属于特例。而生了孩子之后再解救会造成很多麻烦。
: 这是特殊年代不得已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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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当媳妇看”
得看怎么理解正常媳妇
这种长期锁着的极端,但是殴打很普遍吧。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理解:当时没有足够的控制力和追踪能力,做不到及时解救。
: 大部分人对买回去的女人也是正常当媳妇看的,像徐州这种事也属于特例。而生了孩子之后再解救会造成很多麻烦。
: 这是特殊年代不得已的处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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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本来就是威慑作用,而不是说立了就能100%执行到
执行力不足可以理解
直接立法把十分恶的事轻轻放过就是当局的脑子肿了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封建年代,法律看看就得了
: 很多不执行的
: 所以杜甫为啥写 九州道路无豺虎,你翻翻三言二拍,各种强盗拐子故事,都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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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大能力执行多少,不是不执行
现在杀人犯都抓住杀了吗?所以杀人偿命是一纸空文?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有法不执行,和没有有啥区别?
: 现在一样拐卖妇女儿童是犯法,但执行情况如何,你也知道的
: 【 在 mypeony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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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ypeony FROM 120.24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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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政府杀人犯抓光了吗?
所以不应该立法说杀人偿命?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无法证明都尽力执行了啊
: 从流传的一些小说啥看,执行的很差
: 【 在 mypeony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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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实际上,哪个被拐妇女的买家,以强奸治罪了的?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立法和执法过程不是一回事。
: 立法没有问题,买卖妇女是罪名,非法拘禁是罪名,强奸是罪名。每个罪名对应不同的法律条款,单纯的购买妇女可以刑罚不高,但伴随的非法拘禁和强奸可以重罪惩处。所以没有必要单独把“购买妇女”定为重罪。例如,买完了之后,看到女方一直哭,就把她放了,他触犯了“购买妇女”的条款,但没有触发非法拘禁和强奸条款,那么自然没必要严惩。
: 而如果买完之后,存在非法拘禁和强奸,女方想起诉,完全可以以非法拘禁和强奸来起诉,同样可以让购买妇女的人被严惩。所以从立法层面来看,没有必要把“购买妇女”定为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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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说要“光看立法”了?
立法是起码是前提吧。立法对了可以提高执行,立法都歪了光看执行有用?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意思是,光看立法不行啊
: 得看执行情况
: 就像我国也有劳动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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