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第四份通报来了
1、谣言迅速发酵往往是不公开不透明或公信力受损
2、发通告后控评说什么感谢、正义这操作让人恶心
3、不支持造谣,但支持质疑
4、舆情汹涌说明有推进相关领域法治建设的需要
【 在 CCXM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了,一堆神经病可以消停了
: 1、造谣嫁云南的那个桑某玉是人贩子的出来走几步
: 2、说一定是李莹的出来走几步
: 3、造谣小花梅是拿出来顶包的出来走几步
: 4、董某除了非法拘禁,强奸和虐待应该是没跑的,支持对他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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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rsfresh FROM 180.162.20.*
FROM 180.162.20.*
我和你持完全相反的观点
是历史遗留问题没错
但现在正是拨乱反正的契机
【 在 gordonsu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案子,估计要请示上面的大佬,不能判太狠。如果要做成样板,让全国效仿,那么必将掀起滔天巨浪。毕竟那个年代这样的事情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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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162.20.*
牵涉到是否幼女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确实没有理解为什么杨某侠的具体年龄会涉及到定罪问题?
: 想请教你,在已经确定杨某侠就是小花梅的情况下,不同年龄有什么定罪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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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过不等于已成年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官方通告已经说了,小花梅之前有一段婚姻,持续2年后才被拐到徐州来的。
: 这个还存在幼女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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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162.20.*
官方引述就应该慎重 不然就会透支公信力 后面是不是被之后的公告打脸?为什么舆情这么汹涌 有不小的一部分是因为他们第一二份公告让人觉得想糊弄了事。
另关于引述 比如网友引述当地一个人说小花梅是被拐卖的 转发超过500 算造谣吗?可以追责吗? 把网友换成官方就不一视同仁了?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出来的东西一定要是事实,逻辑要自洽,要符合常识,态度要诚恳,要低姿态,这些原则我完全认可。
: 但是我觉得网友在希望官方尊重我们的时候,也要尊重官方。有质疑提出质疑,不要一副你们坏透了,是在包庇坏人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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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不认可“引述默认你认可引述的内容”的认识,也不支持“宁可不说也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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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65.61.*
那你看一二份通告满足你说的三点吗
另请思考一下我们一般什么时候会引述 引述的作用是什么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确实舆情这么汹涌,和前面的通告试图糊弄、不严谨有关。但关于引述的做法,只要明确了是引述,而不是结论,那么不过是公告调查进展罢了。当然,这个调查进展是不是可以不公布,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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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例子中,我觉得如果满足三个条件,就不算造谣,不应该追责。第一,网友明确了是引述,第二网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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