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辛普森杀妻案如果在中国,大妈们肯定原地爆炸
文化不一样
中国几千年传统,可以以罚代刑
即使汉武帝这么英明,也是允许的
这背后原因值得深思
【 在 whx83 的大作中提到: 】
: 辛普森案后来也被“带节奏”带到种族问题上了,赶巧了警察取证过程有瑕疵,又用了陪审团制,最后喷来喷去,刑事诉讼被判无罪。
: 但是,注意一点:美国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是分开审理的,辛普森虽然刑事诉讼获胜,但民事诉讼打输了,赔了个倾家荡产,一把年纪了还要跑出来靠写书卖噱头什么的捞钱还债。这一点和我国的司法不同,我国的民事赔偿一般都是刑事诉讼的附带,而且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受害人拿了民事赔偿就可以给嫌疑人刑事减罚的情况(相当于某些恶劣犯罪可以“拿钱买命”),这一点个人觉得很不合理,不如美国的合理。(当然,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两国的这个差异背后可能有我没看到的深层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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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6.120.127
洛杉矶有个警察杀人案就是
明明嫌疑人很明确,就是这个警察,结果拖了20年不调查
【 在 sanqig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徐州案如果在美帝会咋样。经擦封锁村子?受害者被关精神病院外人不得接触?全网删帖?舆情控评元大喊这事要是发生在对岸如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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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6.120.127
国情是,你不减刑,人家不给钱
那话对的,人死不能复生,活人还得接着活下去
【 在 whx83 的大作中提到: 】
: 但是现在民事赔偿可以减罪,本质上也是用“金钱”来替代一部分“身体”惩罚啊。赶上被害人家“等米下锅”,真就可以拿钱买命了。我的意思是,对于某些暴力犯罪,不要做这种分解,同时再加上民事赔偿。当然,我这想法相当于是加重了对暴力犯罪的惩罚,这又涉及到惩罚的轻重问题了,我也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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