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耍无赖的说法
按照这种说法 越是可能对被害人造成严重伤害的罪越要轻判?而不是依据罪行大小?“别把犯罪分子逼急了灭口” 一律轻判 结果就是犯罪分子有恃无恐肆无忌惮的犯罪?反正判得那么轻 代价极小
罪定得轻 无论民间还是官方 自然也就都不重视了
首先 人口买卖都是犯罪 不是“买”就无所谓
然后 买人口没虐待 和 买人口并虐待 应该在量刑上体现区别
而不是“买人口就该轻判”
买了人口 又不当人看残酷的虐待 是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犯罪行为 怎么可以轻判?
【 在 virus27 的大作中提到: 】
: 读两年书就出来胡说八道了?把这傻鸟的家人也送丰县去呗
: 照这个道理,是不是买保护动物的也要轻判为了保护动物?绑架的也要轻判为了保护人质?盗窃和买卖文物的也要轻判为了保护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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