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这个视频里铁链女还是很正常的
对,等待调查结果
【 在 Naba 的大作中提到: 】
: 治疗好让她自己说呗,等官方最终调查结果。但是生了八孩,计生部门严重失职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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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应该不容易捡了
八孩女的事发生在20多年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除非董某虐待她比较严重,否则也不宜介入太深
想起建国后,虽然实行一夫一妻制,但解放前已经结婚的农村多妻家庭,并不是强制解散,而是尊重女方意愿,希望在一起继续生活的,也是允许的。
我老家就有这样的实例,男的七十年代去世,女的一个八十年代去世,一个九十年代去世。
我小时候也不明白,为什么别人家都是一夫一妻,他们家两个老婆,政府也不管管,后来才明白怎么回事。
【 在 cowgir1 的大作中提到: 】
: 即使是精神病人也不应该被捡
: 特意搜索了下新的拐卖研究论文
: 2019年的一篇论文显示目前国家的主要被拐卖妇女是精神病人和外籍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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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一点历史,不要像赵括一样纸上谈兵
把事情做好,尽量不因为改革引发新的悲剧,是要讲分寸的
如果无视现实,不折不扣执行纸面上的条款,有些人和家庭可能就会成为改革的牺牲品
我举的案例,其合理性和合法性并没有任何问题,这有篇帖子,摘取一部分
新中国《婚姻法》颁布后,如何处理历史遗留的纳妾问题?
不搞一刀切:新中国婚姻法的人性温情
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1950年婚姻法),第二条便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纳妾。”这条规定可谓一声惊雷,在中国数千年文明史上,首次将纳妾视作犯罪行为。
……
如果都不管,未免有损法令的权威性。如果管,怎么管?一律强制离婚吗?这无疑与现实状况不符合。固然大量妾受到迫害,但也有一部分人并不愿意离婚。例如一些地主、富农或城镇中官商的妾,已经多年小妾成正妻,在正妻死后接管家里的财政大权,她们并不愿意离婚;有的年纪较轻的妾则是贫苦无田产的破产农民,对丈夫有强烈的经济依附性,如果要她离婚,脱离丈夫的“魔爪”,她们连基本的生活都无法维持。
直到1946年3月召开的解放区妇女代表大会上,才有人提出这一问题。经过讨论,大会公布了一个原则,对法律颁布之前纳的妾既往不咎,但今后不许再纳妾。这就给一些家庭留了个余地,能过得下去随其自愿。这种原则,是中共尝试废妾举措的一大进步。
https://zhuanlan.zhihu.com/p/399636025
【 在 sweetlele 的大作中提到: 】
: 怪不得,原来也是类似地区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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