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你开心快活的背后,是一家人的肝肠寸断,生不如死
加了刑能改变犯罪份子的话,那就不叫犯罪份子了。
杀人罪大么,还不是有人会犯。
不管你痛我痛他痛,多为犯事者想想,减少犯事率,改变他吧。从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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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YKX12 FROM 36.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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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诚怎么处理绑架儿子的事的。你自己想想。
人主要是需求。
【 在 apple123321 的大作中提到: 】
: 多为凡事者想。。。。
: 偷你来孩子你再多为他们想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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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23.71.*
上面我都说过了,杀人罪太大,还是有人会犯。你力度加大了,犯事者也知道力度大,何不杀掉了呢。这只是说了个可能性。
【 在 jhz 的大作中提到: 】
: 加大惩治力度,和解决农村光棍问题,矛盾吗?不矛盾。
: 另外,“犯更大的过”是被逼的,这个观点,估计大家都不能赞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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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想吧。但犯事者的问题还是没解决。
【 在 chj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以极大的降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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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意思是你把罪加大了,无非把过加大了而已。
【 在 zhangop1999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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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逻辑有问题啊
: 你咋知道,如果杀人不死刑,会有更多的人杀人,也就是说杀人死刑扼制了大量伤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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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一下,当已经是跨出了那一步拐,还有退路么,没有了,跨出已经是死罪了,留着人于啥。
【 在 orchidheart 的大作中提到: 】
: 杀人犯罪的原因太多,有报仇的劫财的有受刺激激情的,而拐卖人口就是为了获利。杀掉了被拐者,那拐卖人口的是想干嘛?自己被判死刑?又无冤无仇的,人财两空。你看捕猎大熊猫罪很重,大家都知道,所以确实很少有人去抓大熊猫,利益和风险太不匹配。当然再严格的执法都会有人犯罪,但不是要求0案件,而是减少到一定数量就不好形成链条了,自然被拐风险就降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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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23.71.*
打架才哪到哪,你定的跟杀人一样能服众么。
如你所说打架定杀人罪,没忍住2人打架,你弊了2人,不就草j人命了么。
【 在 tellmetru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啥逻辑,你试试杀人不偿命的话,看看社会是啥样。有刑法不可能100%杜绝,但可以做到杜绝99.9%以上,要不然现在为啥社会上连打架的都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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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23.71.*
唉,我没否认杀人要偿命。你怎么想的这么乱。
【 在 tellmetru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那里说大家就定杀人了?难怪你能这么想。
: 你没想过杀人不偿命社会会是什么样,你只杠到杀人偿命社会上还有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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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23.71.*
减少不应该是找问题的根源么,重法根本没解决问题,但会造成更大的过。
【 在 tellmetru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的第一个发帖不就是吗。什么事情都有走极端的,但有重法能减少很多走极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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