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最近看丰县,想起我外公外婆为了建房卖女儿
自己父母的卖孩子行为,性质特别不好判定,基本不会入刑。
因为这个和民间收养不好界定。
收养方家庭条件好,父母可以说为了孩子有一个好的未来。收养方说,就是给父母一些营养费。因为双方都不认为或者不愿意承认他们是在买卖孩子。而且也确实很多收养行为是基于这些考虑的。但这和买卖行为本质上似乎也没啥不同,司法上怎么区分?
【 在 evilpig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父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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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73.59.*
这是正规手续,但不能因为没有正规手续就定为刑事犯罪。
【 在 evilpig 的大作中提到: 】
: 正常父母不能把自己的孩子送养给别人。只有下面这种情况生父母可以送孩子给别人养:
: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是指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根据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出具的能够确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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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看看遗弃罪有一些什么构成要件。
民间收养虽然没有正规手续,但不可能直接定为刑事犯罪的。
【 在 evilpig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哪儿是手续的问题,没有资格送养子女,这是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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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73.59.*
你从乐观的角度来看,父母生活困难或者重男轻女,那么孩子跟着他们,日子也不好过。找个人领养,对孩子可能会更好一些。
【 在 evilpig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了,中国的法律太可怕了,父母可以因为生活困难和重男轻女卖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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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73.59.*
买孩子的一般不会“从孩子身上找回来”,大部分就是自己生不了,对孩子总体还是不错的。
对于父母卖孩子的人,说句政治不正确的话:其实大部分情况下,这个买卖对孩子是好事。那种父母,确实不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父母。
【 在 evilpig 的大作中提到: 】
: 找人领养就忍了,为啥他们还可以因此收钱?他们不应该是给人家收养人的钱么?别人花了钱买来的孩子,会怎么对待?不得从孩子身上找回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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