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 在 IDnone 的大作中提到: 】
: 问个法律问题,字节猝死的老婆跟孩子有利益冲突吗
: 不是以后不好改嫁啊、孩子的抚养问题啊这些
: 对遗产的划分有直接冲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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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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