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翟欣欣近照?不确定版。
第一、需要界定他的罪行。
税款的事情比较好界定,无论他是何种名义,都需要纳税,但是如果他操作得当,也完全可以规避掉或者减少。退一步讲,即使他没作任何规避,初犯只要补缴就可,不涉及刑事责任
关于其它的罪行,比如说非法经营罪(即使涉及电信这块,也可归类到非法经营罪),这个是不容易界定他的罪行,需要足够的证据和证人等,前面我多次讲了原因,奈何有人就是油盐不进,就键盘一敲咬紧说他是犯这个罪啦。
退一步讲,即使认定他这个罪,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查查相关法律就知道了,而且他的收入不高,真的涉及中国这边的金额不可能多大,而且这个真正的涉案金额也必须有充足证据证明。
第二、没看过类似的判例。
【 在 juhualiu 的大作中提到: 】
: 苏就算顶格判
: 能判多少年?有类似的判例吗?
: 到现在也没看到谁给个啥实证啊
: ...................
--
FROM 223.104.210.*
不管苏具体是什么情节 什么程度 他的业务是非法 属于国家禁止范围
这是首先起码可以确定的东西
前面多人早就清楚表达了这个意思 你看不懂是吗?
而具体什么情节什么程度 苏本人不比你清楚一万倍以上吗
你这样反复的各种卖力东拉西扯避重就轻
尤其可笑的是你说苏啥都不懂 自己却又摆出一副“我恰恰明白和了解”(你原话)的样子
简直了 你这个脑子这个逻辑水平 感人至深!
怎么可以像你这么无知又狂妄?
ps:有兴趣的人请自参考87、99、100、260楼 当然也可以对比看下面这位的帖子
【 在 pscyok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需要界定他的罪行。
: 税款的事情比较好界定,无论他是何种名义,都需要纳税,但是如果他操作得当,也完全可以规避掉或者减少。退一步讲,即使他没作任何规避,初犯只要补缴就可,不涉及刑事责任
: 关于其它的罪行,比如说非法经营罪(即使涉及电信这块,也可归类到非法经营罪),这个是不容易界定他的罪行,需要足够的证据和证人等,前面我多次讲了原因,奈何有人就是油盐不进,就键盘一敲咬紧说他是犯这个罪啦。
: ...................
--
修改:azurelight FROM 116.7.45.*
FROM 116.7.45.*
你一个脑子糊涂看不懂意思,又油盐不进的人,你别回我的贴啦。
滚!
【 在 azurelight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管苏具体什么情节 什么程度 他的业务是非法 属于国家禁止范围这是可以确定的
: 前面多人早就清楚表达了这个意思 你看不懂是吗
: 有兴趣的人请参考87、99、100、260楼
--
FROM 223.104.210.*
你可真是滑稽无比
总之一句话:谁有兴趣 请自去参考87、99、100、260楼
也算给普法尽点力 很基本的相关规定常识 不管做码农还是什么其他职业 都该有点基本底线
非法经营罪的具体量刑标准 电信部分 前面也有 也可以自己去搜来看看 网上就有
别学下面这位 洋相出尽
【 在 pscyok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一个脑子糊涂看不懂意思,又油盐不进的人,你别回我的贴啦。
: 滚!
:
--
修改:azurelight FROM 116.7.45.*
FROM 116.7.45.*
发生苏享茂自杀事件前我可是真的没听说过wephone,或者说也许过过耳朵过过眼睛而没有注意到过,不过如果说能免费打电话我还是应该能注意到的
你这个判断挺好的,支持
【 在 pscyok 的大作中提到: 】
: 擦,你还在喷,没完没了,轴得简直是变态。。。
: 税务问题,看来没有啥歧义点
: 现在你咬紧说是非法经营,说你们不懂吧,还较真。
: ...................
--
FROM 117.135.83.*
你听没听过的对于他非不非法有什么意义吗?你跟那位pscyok是同一个糊一般的逻辑水平的?
你前面那面自己拉出来的大旗:“刑法要讲实质” 你又怎么不解释明白了呢?还等看高见呢
很难讲吗?还是不会?
【 在 txj780 的大作中提到: 】
: 发生苏享茂自杀事件前我可是真的没听说过wephone,或者说也许过过耳朵过过眼睛而没有注意到过,不过如果说能免费打电话我还是应该能注意到的
: 你这个判断挺好的,支持
:
--
修改:azurelight FROM 116.7.45.*
FROM 116.7.45.*
你是这个帖子的护理员吧?
【 在 azurelight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听没听过的对于他非不非法有什么意义吗?你跟那位pscyok是一个糊一般的逻辑水平的?
: 你前面那面自己拉出来的大旗:“刑法要讲实质” 你又怎么不解释明白了呢?还等看高见呢
: 很难讲吗?还是不会?
: ...................
--
FROM 117.135.83.*
看看 前面我说的(305楼)没错吧 你说不出有意义的话(比如回答和解决前面那些有意义的问题)来就开始转向针对对方个人
就你这样的 前面还在给人扣帽子:你这么针对他人 blabla
好笑
贼喊捉贼 确实也是你们爱干的事
【 在 txj780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是这个帖子的护理员吧?
:
--
修改:azurelight FROM 116.7.45.*
FROM 116.7.45.*
翟的行为
归于敲诈问题不大吧?
就算苏有违规的地方,她不是报警而是直接威胁、勒索
数额又不小
【 在 pscyok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需要界定他的罪行。
: 税款的事情比较好界定,无论他是何种名义,都需要纳税,但是如果他操作得当,也完全可以规避掉或者减少。退一步讲,即使他没作任何规避,初犯只要补缴就可,不涉及刑事责任
: 关于其它的罪行,比如说非法经营罪(即使涉及电信这块,也可归类到非法经营罪),这个是不容易界定他的罪行,需要足够的证据和证人等,前面我多次讲了原因,奈何有人就是油盐不进,就键盘一敲咬紧说他是犯这个罪啦。
: ...................
--
FROM 117.136.38.*
没有回复你问我的“刑法讲实质”跟问你是不是这个帖子的护理员是一致的呀,不想跟你多讨论多沟通,又不想象你那样动不动说他人逻辑怎样......
而你自己说过“道德上 我们都知道翟极其恶劣 这点毋庸置疑 大家骂她是她活该”(第287楼)你又在左右开弓的在这里维护她,又没有明确或者显然的体现出了你每发一贴能领0.5元钱,我问你是不是这个帖子的护理员应该不是对你个人有所伤害的吧?
【 在 azurelight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看 前面我说的(305楼)没错吧 你说不出有意义的话(比如回答和解决前面那些有意义的问题)来就开始转向针对对方个人
: 就你这样的 前面还在给人扣帽子:你这么针对人
: 好笑
: ...................
--
FROM 117.1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