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这个流量就是金钱就是价值、而且可以是非常巨大的价值和利益的时代 利用网络自我营销以达到某种目的获取某种利益 其间如果撒谎、做虚假不实宣传欺骗大众 回头轻飘飘道个歉或者干脆遁了(可能还有死不承认的)就可以了吗 骗了就骗了?大众是个不那么具体的有点虚的概念 于是就可以随便骗不需要负责任?要不要也视情节轻重考虑立法惩处一下
【 在 shuofa11 的大作中提到: 】
: 网络暴力入刑,这个很好
: 不过自己主动曝光的然后让大家只能赞美不能评论不好听的,否则就说人家网络暴力它,这种最好也同时设置一个网络过度曝光碰瓷罪
: 这样比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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