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我也思考过
习惯性每年新年理一遍自己的银行保险等留下文字信息,以免发生意外家人无从查找。
也担心自己意外后父母赡养问题也试着写过遗嘱。后来网上查知个人遗嘱必须要去公证才有法律效力的,也就作罢了。
对于你的各种疑问,我曾有过想法成立一个遗嘱执行公益机构,但似乎存在很多法律和伦理方面的障碍,就没有往下构思过。
遗嘱问题确实需要在法律和伦理范畴内好好讨论
【 在 yulanbaobao 的大作中提到: 】
: 遗嘱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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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其实也关注遗嘱问题,因为原生家庭父亲因病早逝【从发病到去世中途未清醒】,所以我也很担心一旦有了什么意外,很多事情没有提前的说明造成身后亲人们的二次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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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有几个疑问:我自然不希望我现在立了个遗嘱,把身后事一通交代家人后,惹得家人不满,所以现阶段立的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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