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有一定道理,就看立遗嘱是什么时候。如果当时自己健康,就会认为父母走在自己前面,所以立遗嘱只写给自己后人,这样应该都没问题。现在问题两个1、如果自己后面自己要死了,父母还在,是不是要改遗嘱,财产给点父母?这种情况你了解过吗2、由此引申出这个案列问题,女主遗嘱是在健康时候立的还是死前立的?
所以现在大家不同意你的点,就是你岳母的情况,和案列是不一样的。最后你岳母死后,你姥姥还健在?还有你岳母是独生女?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了条件,任何时候处分遗产给自己唯一后人,都是符合常理的,都不是苛责理由。
: 我岳母公证遗嘱给我子女,我爱人一样,我爱人独生女,姥姥健在。我当然不十分认同这种处理,但我尊重,也认为这不是不符合常理,只是我的价值观认为应有更好的安排。
: 大部分人死的时候父母不在,但是大部分人立遗嘱时,不是父母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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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hernzy FROM 117.1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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