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湾区渣男的亡妻也有问题
那又如何?被爆出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有多少确实也没换过单位啊。很多单位都明确不开具任何亲属关系,涉及继承的证明了。开出来也无法律效力。判例多了去了。
【 在 ynm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前的是一辈子在一个单位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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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2.*
你真的办过遗产公证么?反正我要做遗产公证的时候,公证处要求我提供单位盖章的子女关系证明以及档案亲属复印页。前者就是所谓的,老龄委盖了个章证明某某人是我单位退休职工,有几个孩子,分别是谁谁谁,他们自己也说这玩意法律无效,但是就是需要,因为年轻人才有出生纸,我们没有,就只能单位证明。后者就是个人档案里的那一页亲属页,人虽然去世了,但档案要继续保管,那一页上清楚写着父母是谁,配偶是谁,子女是谁,单位盖章。这就是我办过的公证需要材料。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谁也别说什么熟悉,去办一下继承公正吧,单位出证明甚至人家根本不看……档案这种东西,离婚结婚事项都不一定去档案里写一笔,自己父母配偶,社会关系啥的都是自己填,单位又不是公安局国安局,说给你查?现在很多单位,根本不在出依据人事档案的亲属关系证明了。继承事项更是谨慎,你父母老婆老公啥时候死的我哪儿知道?你父母是几婚,几个子女,我哪儿知道,凭啥要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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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122.*
单位不管遗产继承 手续复杂可能是减少纠纷 去单位闹。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跟生活环境没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干涉公民遗嘱自治权利,这是法律基本原则,你如果生活在跟我不同的法律体系下,那我尊重你的说法。
: 你说的这些是丧葬服务之类,那是可以的,介入人家遗产继承,没有权力,也没有依据,也办不成,人家有遗嘱的,没遗嘱走法定继承的,房产过户,你什么老龄委能办么?建委,房管局,只认继承公证或者法院判决(含调解书)。你说的这些单位,无权介入遗产安排,无权界定遗嘱真实有效性,也无权做出遗产形成、给付之类事项。算干什么的?所谓遗产原则,事实上除法律规定外,无任何所谓原则。公民自愿捐赠给国家都是合法得到保护的。你单位去讲什么原则,除了普法外没有任何意义。
: 【 在 ac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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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73.97.130.*
大部分财产给孩子,孩子快成年,孩子照顾姥姥姥爷不可以吗?
【 在 tawny (tawny)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到有个说法,这家亡妻临终前三天入美籍是为了给父母申请白卡,可能办完父母可以在美国养老,申请白卡的话,父母名下不能有太多财产,所以保险受益人跟trust都没有写老人。但是还没办下来,人就没了。也是网传,不知道真假。逻辑上感觉能说得通。
: 【 在 LionKing1628 的大作中提到: 】
: : 她有遗嘱,钱都留给孩子和老公,没给自己父母留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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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90.*
单位原本就不会硬要怎么分,而只会配合职工家属办理该办的事情出具需要的材料,以及视要求调解纷争,某种意义上说,过去的单位就是现在的居委会,现在家里有任何事情,愿意去居委会的都会有人记录,本人还要求跟进的,他们就出面,再调解不下来的,会告诉说在去哪里,最后一步,是去法院。。。
中国原本就是这样,听着很私人的事情,但派出所和居委会是可以应当事人要求出面,否则为什么叫为人民服务。
有些事情物业也管,但相对来说他们的立场更加疏远,比如直接说这个事情我们也只能出一个通知但没有任何效力,我们同时也会报居委会由他们跟进,你们也可以自己去找,或者去找比如啥啥啥那个比我们有用多了。
【 在 ynm 的大作中提到: 】
: 单位不管遗产继承 手续复杂可能是减少纠纷 去单位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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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122.*
你才办过几次?公证处不要这些,敢办理也可以。后续愿意承担后续法律后果就行。给你说个实例,有的公证处承诺只要遗嘱公证过,他们就负责遗嘱生效时的房产更名。根本不审查是否有后续有效遗嘱,和其他情况,而且跟房产局有关系,根据公证的遗嘱出继承公证,完全顺利办完。但是,涉及诉讼,人家家属拿着日期在后的内容不一致遗嘱,照样胜诉。
还有案例,法院根本不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因为有其他相悖证据。甚至,有的案例,串通民政开假证明。甚至,有的登记事项本身也被诉讼否定。
一切以法庭调查查实事项为准。一般继承公证,根本也不必然需要这些,但所有法定继承人只要有人对公证内容有异议,都请去法院解决,有任何证明也不管用。有一个人跑来声称自己是法定继承人,不管什么单位开证明说没有也不管用,一概请去法院解决。这种事儿很多。
不是有人要你们出了证明就是证明有效力,这个逻辑你懂么?没有任何证明,法庭认为查实了行就行,认为经合法公告,潜在法定继承人均视同放弃也行,你有证明当然也可以做为认定事实的考察因素。这里面很复杂,不是一句有用没用就能概括单位。
【 在 ac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真的办过遗产公证么?反正我要做遗产公证的时候,公证处要求我提供单位盖章的子女关系证明以及档案亲属复印页。前者就是所谓的,老龄委盖了个章证明某某人是我单位退休职工,有几个孩子,分别是谁谁谁,他们自己也说这玩意法律无效,但是就是需要,因为年轻人才有出生纸,我们没有,就只能单位证明。后者就是个人档案里的那一页亲属页,人虽然去世了,但档案要继续保管,那一页上清楚写着父母是谁,配偶是谁,子女是谁,单位盖章。这就是我办过的公证需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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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2.*
单位更不管纠纷,请出门左转去法院起诉。
【 在 ynm 的大作中提到: 】
: 单位不管遗产继承 手续复杂可能是减少纠纷 去单位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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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2.*
是啊,一般都会这么安排吧。不过她家孩子跟姥姥姥爷明显没感情,毕竟从小没带过,那么多年没见过,加上老美的思想,就…可能她父母后面意识到这点了,在美国住的这段时间发现外孙对他们根本不亲,没指望了,这才崩溃了。我是压根不信他们一开始指望靠女婿孝敬的,又不傻。
【 在 laluna9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部分财产给孩子,孩子快成年,孩子照顾姥姥姥爷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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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148.243.*
我是说所谓遗产原则,除了法律规定外没有任何东西。只要当事人接受,调解说和,这是任何人都可以做的,法律不禁止。
【 在 ac 的大作中提到: 】
: 单位原本就不会硬要怎么分,而只会配合职工家属办理该办的事情出具需要的材料,以及视要求调解纷争,某种意义上说,过去的单位就是现在的居委会,现在家里有任何事情,愿意去居委会的都会有人记录,本人还要求跟进的,他们就出面,再调解不下来的,会告诉说在去哪里,最后一步,是去法院。。。
: 中国原本就是这样,听着很私人的事情,但派出所和居委会是可以应当事人要求出面,否则为什么叫为人民服务。
: 有些事情物业也管,但相对来说他们的立场更加疏远,比如直接说这个事情我们也只能出一个通知但没有任何效力,我们同时也会报居委会由他们跟进,你们也可以自己去找,或者去找比如啥啥啥那个比我们有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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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2.*
这话说的,那从来也不是介入性强制干预啊,谁也不可能说硬逼着说你家就得这么办。他们只会这么说,什么什么样的,咱们一般就怎么怎么办,因为什么什么,这一堆什么什么样的之后,基本就涵盖了日常见到的几种情况,然后再说你们家这种情况一般是怎么怎么办的。。确实也就这样了,人要是有自己的想法,那打起来了他们肯定要两边安抚,不打到他们那里去,人家肯定不会主动追踪。。我自己的同龄人去世的几乎没有,所以没有很多的案例总结,我父母那一辈的人,普遍是我家这种情况,因为爸爸或者妈妈还在,会说还是听他们的吧。
至于个人意愿,有遗愿那尊重就是了,我有次听我嫂子说起过,她有个同学是负责宗教事务的,说这些年中确实有一些子女会来办理遗产捐赠,说父母说了去世后要捐,他们就去办了。我相信多数人是会很尊重家人的遗愿的,很多人自己也是相信鬼神的。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跟生活环境没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干涉公民遗嘱自治权利,这是法律基本原则,你如果生活在跟我不同的法律体系下,那我尊重你的说法。
: 你说的这些是丧葬服务之类,那是可以的,介入人家遗产继承,没有权力,也没有依据,也办不成,人家有遗嘱的,没遗嘱走法定继承的,房产过户,你什么老龄委能办么?建委,房管局,只认继承公证或者法院判决(含调解书)。你说的这些单位,无权介入遗产安排,无权界定遗嘱真实有效性,也无权做出遗产形成、给付之类事项。算干什么的?所谓遗产原则,事实上除法律规定外,无任何所谓原则。公民自愿捐赠给国家都是合法得到保护的。你单位去讲什么原则,除了普法外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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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