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来提一个可能是真相的观点(关于北美夫妻)
恰恰相反,中国传统思维,通常做法,都是遗产给后人,而不是给父母。遗嘱中给父母保留份额的,美国的比例超过中国。只是法定继承人,中国的父母跟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顺位,而美国不是。
中国是父系社会,私有财产注重家族传承,是造成这种惯常思维的主要因素。甚至绝户(所有男性继承人死绝),不让其财产跟女方走,要给其他旁系,这种事儿。
【 在 zhujun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是两口子从精神上已经完全认同美式文化,摈弃了中国式的大家庭观念,一个独立的个体,自然也不需要给自己的父母特意留遗产
: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独生女儿生前也没有给父母医嘱。
: 如果今天丈夫是个美国白人,可能海外华人和本版一个字都看不见,因为大家默认这就是美式文化,结婚了就和原生家庭没有经济关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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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是啊。比较研究,美国遗嘱,不给子女的,给父母的,二者比例都比中国高。
【 在 ape 的大作中提到: 】
: 乔布斯去世时不是跟他母亲还是谁说抱歉吗?美式文化也不是谁都不惦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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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其实,法律上,中国的遗嘱便利性远超美国。你知道么?中国的遗嘱,几乎100%都不符合美国的遗嘱规定……
另外,相比于考虑子女,美国的遗嘱规定更倾向于配偶,而且根本不考虑父母……
【 在 guanhaifa 的大作中提到: 】
: 中国大多数人没有遗嘱,美帝都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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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也是遗嘱。遗嘱自治,遗嘱是首先保护被继承人合法权益的,而不是首要保护继承人。这一点,跟美国也有差异。
要拿数据说话,自行检索所有遗产纠纷案由案件就会发现,存在或者主张存在遗嘱的,占大部分。比例并不如你想象的那么低。比如:2017年至2020年,长宁法院共受理涉遗嘱继承案件总计548件,涉及608份遗嘱,案件数占同期继承类案件收案总数的60.25%。而且,新民法典颁布实施后遗嘱更具便利性,继承中存在遗嘱的比例,持续增加。
【 在 guanhaifa 的大作中提到: 】
: 肯定大部分没有呀,这有啥需要确定的。基本上老人也都是有病了才会想到写遗嘱,只有那种家里有多个孩子的老人一般身前有家庭会议形式的赡养协议事先处分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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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遗嘱效力问题,不是是否存在遗嘱行为问题。自书遗嘱,一张纸就行,自己写,自己签名,写上日期,完全齐备。当然,这是中国法律……
【 在 ac 的大作中提到: 】
: 中国的遗嘱也有订了就是一张纸的吧,说起来好多年前我有一个同事,她爸爸当时肝癌,说有点想一出是一出的,尤其喜欢没事就写东西,包括写了好多疑似遗嘱,今天说这样明天说那样,有次我看她拿着挺厚的一打纸看了半天,就过去那种稿纸,字特别整齐,完了我问是治不好了么,她说嗯,我说那这是要分家么,她说嗨他肯定还会再写的。。。。要说可能还是因为现在房子太贵了,整的家家户户不经意间就好多财产的样子,钱多了就是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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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又如何?是说你说话没有依据么?这我同意。
说比例要有数据,中国遗嘱比例一直快速提升,之前的继承纠纷,70%都没有遗嘱,这两相比较,就很明显了。遗嘱有效的概率也很大,大概8成都被判决有效。这个比例相当高。讼棍横行的美国,相形见绌。
【 在 guanhaif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能证明啥,一个地方每年死上万人,大部分人都不会闹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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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114.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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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相关?继承案件中的存在遗嘱比例,怎么也是间接相关的。有遗嘱和上法庭的关系是什么?我还觉得法定继承理解空间大,容易闹上法庭呢,即便如此还是有遗嘱的继承案件多,不闹上法庭的是因为遗嘱明确,少争议呢。
【 在 guanhaifa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么,我本来就没说我有啥依据,就是个人判断的。你提出来的完全就是不相干的依据,说明了啥,难道能说定了遗嘱后闹上法院的比列越来越高么,瞎解读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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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排除啊。这跟继承诉讼案件中存在遗嘱的比例能反映遗嘱行为的普遍程度,有什么矛盾?
【 在 guanhaifa 的大作中提到: 】
: 太想当然了,亲戚之间不想完全闹翻才是不上法院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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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2.*
你理解不了逻辑上的加强关系,不是你的错。再送你一个研究结论:没有遗嘱或者遗嘱不规范,是造成继承纠纷的重要原因。
至少,比起你完全拍脑袋,没有任何数据就说结论要靠谱。
【 在 guanhaif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是不是理解不了我的话,我表述的再明白点吧。在上法院数量如此低的情况下,硬说上法院案件存在遗嘱比例和国人定立遗嘱比例存在关联,这是我无法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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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根本没有绕圈。继承诉讼中存在遗嘱的比例,跟遗嘱的普遍性的关联,很浅显。给了你是数据。你的观点无任何数据支撑。
【 在 guanhaif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就是再绕圈子也没用啊。别说这个研究造成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啥对不对,可这和我国立遗嘱比例有啥关系呢。你绕再大的圈子还是无法提出我国立遗嘱比例高的依据。所以我看你的逻辑强弱关系学得再好,也不过是那种水文章的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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