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这么多人不懂呢?如果这个男人表现好,有情有义,那亡妻和父母给他这20%,三个人都不会有疑义,但是结果看这个男的表现太差,完全不配拥有这20%,所以气愤。这有什么不好理解的呢?只能说前妻一家单纯了,人性的自私估计不足。
【 在 davisliuyi 的大作中提到: 】
: 湾区事件。我看到的核心点就是美国的子女不用赡养老人,自然子女的遗产也不会由老人继承。中国的文化里,父母养孩子有恩,所以孩子应该在成年以后赡养老人。因此中国法律成人遗产配偶、父母和孩子平权,而美国文化里不是。
: 回到中国的法律和文化,法律规定了对配偶的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但文化里认为应该赡养。所以,这个女婿熟悉中美法律和文化。在他看来,他没有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他的妻子因为不是中国籍了以后也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所以他给老人钱是情分,不是法律义务。而老人显然是按照中国法律和文化认为应该继承女儿遗产。
: 法律和文化冲突,最终导致了这一事件的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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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grace2011 FROM 211.16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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