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民法典》有“自甘风险”的规则,所以荡秋千那个事情
按照1188就是次责。一直说的就是次责啊。无责基本是不可能的。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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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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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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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28.107.*
闯入的小孩自甘风险的话,那就和1188矛盾了。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首先要认定荡秋千的孩子有过错,然后监护人负责。
: 根据自甘风险原则,我认为闯入的小孩应该自甘风险,而他对于风险没有准确判断,责任在他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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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28.107.*
自甘风险可能不适应荡秋千这个case吧。。如果一群小孩一起玩秋千或者踢足球,其中一个受到伤害,这种情况下可能适应。。
楼主这个case,被伤害的是打酱油的,可能不符合自愿参加这一原则.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矛盾吧,1188条就是说未成年人有错,那责任在监护人身上,不可能说无责的未成年人也要担责。
: 附上这一条,是为了说明两个未成年人都无责,责任都在两个监护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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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28.107.*
我觉得是有点模糊的。。
不像一起玩足球这种,比较清楚。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进入公共健身区域,又没有人强迫,应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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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28.107.*
你在健身房里举铁砸到人肯定要担责的,不适用风险自甘的原则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啥模糊的,不是去休闲健身,去那里干啥?如果占据了道路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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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94.104.*
比如说咱一起举铁,那是适用的。如果我就是旁边玩其他的项目,应该是不适用的。
【 在 l234567890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啥不适用,只要不是故意或重大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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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28.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