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待客从来都是负面评价,行为人被认为是卑劣小人。这件事甚至根本不是史实,小说中编排由曹操这个大坏蛋去肯定这个事,本身就是否定。古代杀人吃人,别说自己老婆儿子,就是奴婢等,也有法律明文禁止(比如秦律伤奴婢性命也是死罪)。所谓符合三观,根本就不是事实,这是超越了法律底线的行为。即便是先秦奴隶制社会,比如距今两千五百年以前春秋时代的管仲就对类似事件说“人之情非不爱其子也,其子之忍,又将何爱于君”!,认为为了追求某种目的不惜伤害自己亲属的,这种人天良丧尽。你怎么能说符合三观?
【 在 noo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东西确实是主观的,大家用现有的普适三观判断吧。比如,如果在以前,杀妻待客就是好的,搁现在早让警察抓起来了
: 不符合现在的普适三观,被骂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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