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这一套。
实际上身体好,生活能自理的老人,基本上都是自己居住,老两口互相照顾。配偶去世,则往往另一方很快去世。能够适应独居生活的老人,一般独居+钟点工的模式,也优于和子女同住或者住养老院。
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无论在哪儿都是忍受痛苦,痛苦主要来自病痛,而非他人虐待,说不好听的“早死早超生”。当然有一些老年痴呆之类,痛苦可能也是旁人的。这个想太多没意义。
就是青壮年得了重病躺icu,也是十分痛苦的生活,不会因为你家人有威慑能力就能痛苦减轻一点。
【 在 wissenschaft 的大作中提到: 】
: 作者 卢诗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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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会被送到养老院来,一般是家庭无法或者不想负担相应的成本。比如,我送我丈人去养老院,虽然费用差不多9000+每月,但是居家养老的成本更高。我丈人一米八的个子,需要助行器,中度老年痴呆,有睡眠障碍,一夜起来4-5次。我丈母娘肯定是很崩溃的,我老婆也架不住。家里还有小孩。也就是说,我家的人力资源耗尽了。我只能把他送进认知症的养老机构。考虑到他的退休工资近5000元,再把丈母娘接到我们家住,他们家就可以出租,租金差不多4000。我基本不贴钱。倒过来,我找保姆成本是多少?这就是数学问题。我想把老人留着身边,但是相应的资金成本,人力成本,独生子女家庭完全无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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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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