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鹏宇案真是一个影响深远的案子
民事案件不需要那么严密的证据链,法官自由裁量,根据现有实际,认为倾向于哪个结论成立,哪怕法官认为51%(不需要刑事案件的100%确信),也可以认定。认定了责任,就可以判决给付。至于给付份额,更是自由裁量权范围。
本案,有公权力机关民警背书笔录内容(虽然有被告签字原始笔录丢失)认为存在接触,而被告提请出庭的证人明确说没有看到摔倒的瞬间。所以,证明效力并不对等。一个是更值得信任(法官可以这样认为)民警(甚至可以代表警方),且结论明确(存在接触),另一方是普通公民,且因其表示没有看到摔倒瞬间情况,其要证实的没有接触显然无法认定。
这个案子或许存在认定与事实不符,但现有事实下法官的认定毫无问题。但是,法官的错误在于画蛇添足,整出一段奇葩的法律说理,其实根本不需要也没有其所说的“常理”。这才是问题的本质。如果仅仅依照现有证据,采信有接触的结论,进而做出判决,那样法律层面无懈可击。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没有直接证据(例如视频等铁证)的情况下,不能单凭某一项证据就定案,要综合所有的证据综合评判。
: 这个案子,综合法庭调查查明的各项事实,做出二人有相撞的判断完全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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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114.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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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审判员的第一段法律说理完全不成立,水平堪忧,很是奇葩。我倾向这是水平问题,完全没必要这样也够做判决了。
但是,你说的案例,如果警方对法庭说你承认过,发生接触对方不慎落水,你觉得法庭判你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过分么?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然有问题了
: 你下河救人,难道还要你抓推人下水的?
: 等你抓到,人早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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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证词前后矛盾你是具体指什么?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后矛盾不行的
: 有供词矛盾打回重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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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审判员且认为彭宇案判决法律说理没问题,那我感到深深的忧虑……
【 在 xibeigewu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原来也是批判法官队伍里的一员。但我从通读了判决书原文后,发现事实并不是媒体所说的那样,也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那个判决书写的够详实了
: 发自「今日水木 on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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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中第一段法律说理显然有问题。彭宇是否见义勇为,根本与是否承担责任无必然关系,因为彭宇即便不是见义勇为,但如果没有和摔倒者有接触,也无需承担责任。且,没见到肇事者,只是扶助受害人,为什么不是见义勇为做好事?
本案,判决做出依据显然足够了,根本不需要回应当事人单方面主观评价内容。
【 在 xibeigewu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看原文吧,你看媒体的歪曲解读当然这么理解了。
: 判决书说的是: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按常理是应该去抓老太太的人……。如果是被告是做好事,按常理应该是……
: 这个逻辑有问题么?如果你想说自己是见义勇为,必须要有抓人的情节啊,不然见义勇为不成烂大街的了。一般人的行为只能称得上是做好事(扶起及送医院),也就是判决书陈述的第二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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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又怎样?警察只是证明当时做笔录时彭宇承认发生接触。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否认过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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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所谓彭宇一句不提不是自己撞的,是当事人一方所称,判彭宇本人否认。
【 在 xibeigewu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老太太是自己摔倒的,彭宇从他家属来,到陪同上医院,一句都不说不是自己撞的,也不说自己是做好事,等打上官司了开始说自己是见义勇为,自己是做好事。换做你是法官,你信么?你信了,那才是真是糊涂法官
: 发自「今日水木 on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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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是后来南京的一个领导发表文章中提到了这一点。
其实找不着到,具体判决都没什么问题,但判决书中的一些法律说理显然有问题。这个不能回避。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关注此案多年,没听说笔录原件找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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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114.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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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到施害者,只是主动救人,为什么不是见义勇为?很多自然灾害情形,没有施害者,就没有见义勇为了?显然,你这个说法没有道理。
【 在 xibeigewu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是仅仅扶人,构不成见义勇为,懂这个道理么?
: 法官是为了反驳彭宇声称自己是见义勇为
: 发自「今日水木 on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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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说判决内容不合理,只是说第一段法律说理问题很大。没有这一段也根本不影响判决,我实在搞不懂法官这么写的目的……
【 在 xibeigewu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不是见义勇为,只是做好事,判决书里有单独论证啊
: 只是扶人当然够不上见义勇为,这个称号是很严肃的,还要有专门的委员会来评审。
: 发自「今日水木 on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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