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鹏宇案真是一个影响深远的案子
这个逻辑并不是这个案里的唯一逻辑,被媒体抓住放大了而已
【 在 Craptop 的大作中提到: 】
: 撞没撞不是争议重点,老太和彭宇也不是争议重点
: 重点是法院的判决逻辑:不是你撞的,你干嘛要扶。
: 这个判决逻辑,法官值一个千刀万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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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4.*
因为你不懂法,民事案件就是可以通过常识判断。
你觉得判决书中那句有问题,最好贴原文,不要贴媒体的断章取义。
另外,要告诉你的,法院最后的判决是双方均无过错,在大概率指向彭宇撞人的情形下(法院从未绝对肯定是彭宇撞的),也只判彭宇承担40%的损失。换一种角度理解就是只确定了彭宇是40%的概率撞人了。
【 在 maruko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些传说也好,解密也好,为啥不正正经经的写进判决书,非要来句“根据常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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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69.*
你哪里了解的这个法官社死了?
【 在 maruko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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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确实不太懂。
: 所以我只从逻辑上提出疑问,如果该法官的判决是正确公正无误的,为啥法律系统会把他发配接近社死了?整个法律系统也不懂法迫于民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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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9.*
你看看原文吧,你看媒体的歪曲解读当然这么理解了。
判决书说的是: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按常理是应该去抓老太太的人……。如果是被告是做好事,按常理应该是……
这个逻辑有问题么?如果你想说自己是见义勇为,必须要有抓人的情节啊,不然见义勇为不成烂大街的了。一般人的行为只能称得上是做好事(扶起及送医院),也就是判决书陈述的第二种情形。
为什么判决书中还要费周折说见义勇为这事,主要是彭宇申辩了自己是见义勇为,这本来就是很扯淡的申辩(扶老奶奶根本不可能够得上见义勇为),法官不用回应的,结果一回应,被媒体炒作了。
【 在 noo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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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就出在这是,大家看到判决书,发现在法官的常识里面,如果不去抓撞人的而是去扶被撞倒,那这个人就是你撞的。在法官的常识里面,不认识的人就不能借钱应急。那大家以后就按照法官的常事做呗。法官自己怎么判断是一回事,在判词里怎么写是另一回事。这样写了,就说明在法官的常识里,热心帮人是不合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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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9.*
假设发生你这种情形,老人讹你的时候,你肯定当场就不同意了,特别是家属已经到来的情况下。你肯定要跟家属解释,他们相信不相信是另一回事,
彭宇你家属来之后,还陪着家属去了医院,也没人强制的情况下,自己付了200块钱。
他是傻子吗?当时不知道说自己是冤枉的?
后来事情闹大了,开始翻供了
【 在 windows2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旁人不关心彭玉的
: 旁人关心的是,按照法官这个算法,一个路人在没有别人和摄像头任何证据都没的情况下,扶了一个老人去医院。回头老人说是你撞的,如何脱身。法官会不会认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然后按盖然性,要求参与赔钱?
: 按照判词,这个扶人也是对事实认定贡献了一定的支持度的。如果彭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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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9.*
我原来也是批判法官队伍里的一员。但我从通读了判决书原文后,发现事实并不是媒体所说的那样,也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那个判决书写的够详实了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审判决书我通读了多遍。我认为除了扶人的判词属于“用力过猛”不合时宜,其他都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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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并非排除自己摔倒的可能性,而是根据各种证据和证人证言,认为是因相撞而摔倒的可能性更大。民事案件不搞疑罪从无,而是看哪个可能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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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陈二春的证词并非未被采纳,判决书里提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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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9.*
如果老太太是自己摔倒的,彭宇从他家属来,到陪同上医院,一句都不说不是自己撞的,也不说自己是做好事,等打上官司了开始说自己是见义勇为,自己是做好事。换做你是法官,你信么?你信了,那才是真是糊涂法官
【 在 simao 的大作中提到: 】
: 首先老太自己摔倒的50%概率被法官无理由排除了。加上这50%正好是最终达成和解的20%左右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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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法官关于如果被告是做好事,应该XXX不应该XXX的论证,媒体解读的一点都没错。
: 即使现实就是这样,法官也不能拿来作为判罚依据。
: 罗翔的课里一个经典的例子,假装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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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9.*
求求你了,看看原文吧。
如果是仅仅做好事,这个情形,判决书中有单独论证。
见义勇为做好事和做好事,是两个法律上的情形。媒体误导也就是从这里开始
【 在 noo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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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
: 后面做好事三个字呢,扶老太太不算做好事?
: 这个案子在判决前已经引起关注了,判决书还不写的严谨些就是脑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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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9.*
如果是仅仅扶人,构不成见义勇为,懂这个道理么?
法官是为了反驳彭宇声称自己是见义勇为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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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有问题了
: 你下河救人,难道还要你抓推人下水的?
: 等你抓到,人早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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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9.*
如果不是见义勇为,只是做好事,判决书里有单独论证啊
只是扶人当然够不上见义勇为,这个称号是很严肃的,还要有专门的委员会来评审。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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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中第一段法律说理显然有问题。彭宇是否见义勇为,根本与是否承担责任无必然关系,因为彭宇即便不是见义勇为,但如果没有和摔倒者有接触,也无需承担责任。且,没见到肇事者,只是扶助受害人,为什么不是见义勇为做好事?
: 本案,判决做出依据显然足够了,根本不需要回应当事人单方面主观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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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