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法盲,请教个问题
投毒罪既遂,故意杀人未遂,数罪并罚。
法理很清楚,主观动机就是投毒杀人。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只是因为意外,没有获得真正的毒药而不是主动未使用有毒药品,而且可能获得真正的药品。因此,投毒罪既遂,故意杀人未遂。
【 在 pinkapple 的大作中提到: 】
: A和B闹纠纷
: A从C处购买鼠毒强企图下毒于B
: 结果B在食物中发现了异常,报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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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1.*
C的情况您未描述清晰。在毒鼠强属于正规有批准文号本可合法销售情况下,如果明知假货而进货销售,属于诈骗,如数额不够,不构成诈骗罪。如果C也是被骗的,不是明知假货还销售,那就不构成刑事责任。有民事责任可能。如果毒鼠强本身没有批文字号,本身属于假药,那就涉及生产销售假药罪,看涉及数量,如果较多,构成本罪。销售假药,不管其实是不是有什么成分,只要是貌似就可以。不管是否被其他人欺骗。主观上就是销售毒鼠强牟利。同时,如明知成分虚假,也不构成诈骗,诈骗保护的法益不包括违法行为,购买假药本身就是非法的,不是打击诈骗罪的保护对象。
【 在 pinkapple 的大作中提到: 】
: A和B闹纠纷
: A从C处购买鼠毒强企图下毒于B
: 结果B在食物中发现了异常,报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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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1.*
这个不涉及不能犯。因为自己疏忽,失误没能既遂,这不是不能犯范畴。这不是不可能既遂,他有可能获得有效的毒鼠强。
不能犯比如,A看到家里狗吃了异烟肼立刻死亡,于是坚信这是居家旅行杀人灭口必备之优良毒药,于是屡次给B下药,但剂量未超过有毒剂量,这样即使被抓到了,对于故意杀人也是不能犯。
【 在 superant011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能犯算不算未遂,法学界是有争议的。
: 但是实践中一般都是不作处罚的。
: 根据最新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理论,即温和客观主义理论,不能犯未遂分类已经被摒弃。不能犯未遂已实际不存在,即不能犯未遂不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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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114.254.0.*
FROM 114.254.0.*
不是犯罪和不受处罚没有必然关系。不构成刑责也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违法责任,进行处罚,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等追究民事责任。
【 在 pinkapple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就是说如果有人处心积虑要害你
: 但是因为太蠢或者暂时的认知不足,导致实现不了,所以不是犯罪,不受处罚
: 这也太危险了,万一有一天认知充分了,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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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0.*
B是被下药的……
【 在 lulu5821 的大作中提到: 】
: B不构成犯罪。
: 客观上B没有造成实害结果,也就是客观上没有侵犯法益,虽然主观有下毒杀人的想法,客观与主观相统一,不能认定构成犯罪。
: 既然B不构成犯罪,C也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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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0.*
那为啥不报案?包庇罪……
【 在 pinkapple 的大作中提到: 】
: c如果知道a要杀b,然后用面粉代替鼠毒强,提供给A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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