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阿里女员工案”被告人张国以强制猥亵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
周某报案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地方,不影响她对张王的指控,因为根本事实是相符的,醉酒、性侵。你不能要求一个醉酒的女人在发现自己被性侵后,完全准确的描述事实。如果能做到,还是醉酒吗,还会被性侵吗?
而王某妻可没喝酒,也没被性侵,而是与律师和公关充分沟通后,仍然写出违背事实和法律的小作文。符合“故意”的诽谤要件,也符合“虚构”“贬低”和“散布”的要件。
你和王某妻犯了同样的错误,就是把自己的想法凌驾于事实和法律之上。你理解王某妻没问题,好歹你看一眼法律,王某妻的言论和诽谤罪的规定一摸一样,你还问什么叫违法。这不仅违法,这是犯罪。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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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指的事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是怎么形成的合理原因,而不是说结果合理。
: 什么叫违法?人家那些辩驳行为违法了?对方首先发到网上单方面描述,为什么不能从自己角度的澄清,反驳?这种方式不必然违法,是否违法要看主张的内容。这个各执一词,甚至周某很多说法也被警方通报证实未谎言。即便一方说的不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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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了强制猥亵,王某妻还不承认,你怎么解释。你没空追究对你的诽谤,不等于这就不是诽谤,不等于应该诽谤。网络上无凭无据诋毁他人,如果造成恶劣影响,平台当然也会管理。不信你到处说某id杀人了试试。所以王某妻的行径性质是很恶劣的,不仅是诽谤,而且是犯罪人诽谤受害人,可为穷凶极恶。看来拘留15天确实起不到教育的目的,反而得便宜卖乖起来。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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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法庭判了才知道是不是。周某公开说的也有跟通报有出入的地方。难道你支持把周某按诽谤办了?你在水木说啥不可以?造谣谩骂的多了,被封就不错了,我没那么闲去告这些ID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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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背叛自己和家庭,甚至违法犯罪的丈夫,对妻子有什么利益?我倒是认为可能事态影响太大,妻子们手足无措,盲目信任公关公司的策略,打贤妻牌、诬告牌来煽动舆论,打击周某,试图影响司法最终判决。可惜本案事实和法律太清楚,没有颠倒黑白的空间。最多在量刑上争取一下,就是最好的结果了。比如王某文只是拘留就很可疑。同一个受害人,既然张某是因为对方醉酒所以存在强制,那王某文都猥亵了,当然也是醉酒态的强制猥亵,也应该是刑事犯罪。猥亵的部位时间程度可能量刑不同,但强制的犯罪性质应该是一样的。我希望王某妻继续折腾,状告公检法,最后王某文重新审判,重新坐牢,贤妻以诽谤罪进去陪他。公关公司和律所倒闭。
【 在 hdftig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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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道理,我认同存在有为虎作伥的伥的存在。但是在这个事件的夫妻之间,这个判断过于武断了,也过于夸大了这一因素,我认为更多的还是利益驱动。当然,对于特定事情的真相我们未必能够完全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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