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阿里女员工案”被告人张国以强制猥亵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
你不要主观代替客观,你这么想正常,人家不这么想也正常。封建二重道德不好,那不二重了,一重了也不见得好。相互理解体谅的不是没有,而且各玩各的还很恩爱的也有,你不理解不认同,这不影响。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也在解释现象。共同体的一方率先破坏共同体之后,所谓共同体就不复存在了。被抛弃的单方面继续抱着共同体冰冷的尸体,也不能起死回生,只会发臭。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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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要先入为主的替人家决定人家想法?人家不能觉得这是被陷害了么?为至亲拜托这种污名构陷,怎么不正常了?那为罪犯辩护的律师都是助纣为虐?汉奸、台独分裂分子等有的是家里人支持的,岂不是更无耻更无法理解?要拯救全宇宙?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妈耶,人家希拉里要竞选美国总统的,放弃里子得到的是地球统帅的权力。阿里案两个流氓的老婆,被绿还替流氓奔走,顶着全国网友的辱骂,冒着诽谤罪的风险,不惜误导孩子的三观,等孩子长大被孩子鄙视,这至少要统治银河系才够本吧。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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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尔摩症候群这有研究表明是人类自我保护机制,不是特例。这个扯远了。不过即便罪犯也有权利,有人维护其正当权利,还是至亲,和犯罪有什么关系?你这么不理解,这么攻击,好像也不好理解……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还可能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或者两个老婆本身也不是好人,共同体是犯罪共同体。就像唐山事件,阿里案这俩男的难道长这么大头一回猥亵他人吗?头一次闹大而已。他们老婆要么早被驯服,甘愿为奴为妾,要么就是帮凶,各取所需。违法犯罪是人民公敌,妻子维护自己利益不能与公共利益冲突,否则就是参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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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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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恰这是符合善良和道德的。对于亲友,不抛弃不放弃难道不是美德?就算犯了错误,服刑,就不能善待了?
【 在 hdfti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还是回归到最初的问题,你怎么解释这个社会现象?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我只认为是利益驱动而已。如果你有更合理的解释,我洗耳恭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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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连坐,株连九族么?
【 在 tomatoes 的大作中提到: 】
: 唐山打人流氓的老婆还喊冤呢还让大家不要歧视他女儿
: 和黑帮生孩子就该预计到有这一天啊
: 谁会让自己家的孩子和流氓的孩子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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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这是人家主张的。人家这么想为什么不可能?我说的怎么不是事实?难道你知道而且螚证实人家不是这么想的么?
这个所谓摸胸的视频你能贴出来么?当时周某到了不能抗拒、不知抗拒程度的证据有么?就算耍流氓了,摸下能判1年半么?周某开始追究的事王某文性侵,如果按你的逻辑,没有证据,且所述内容多有和事实不符之处,那人家觉得被构陷了有何不可?起码不是难以理解吧?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你,也斯德哥尔摩了。“为至亲摆脱污名构陷”,这是事实吗?“觉得是被陷害了”就可以喊冤吗?至少要先查查法律,找找证据吧。法律规定不能违背妇女意愿xx,规定醉酒状态视作不能真实表意。有监控视频拍到周某在餐厅醉酒倒在桌子上,被张某搂着摸胸。这是证据确凿的违法犯罪,哪里有污名构陷?至亲就可以不顾事实和法律,歇斯底里诽谤受害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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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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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21.216.116.*
FROM 221.216.116.*
我是指的事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是怎么形成的合理原因,而不是说结果合理。
什么叫违法?人家那些辩驳行为违法了?对方首先发到网上单方面描述,为什么不能从自己角度的澄清,反驳?这种方式不必然违法,是否违法要看主张的内容。这个各执一词,甚至周某很多说法也被警方通报证实未谎言。即便一方说的不全部是事实,这跟主观上捏造事实构陷诽谤也不必然相关。你先入为主的攻击一方,不好理解,难道双方对簿公堂不好么?法庭上直接互怼,有助于厘清真相。急吼吼的否定一方的反驳反击的权利,不知道是何居心?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在犯罪进行时是对受害人的保护,但受害人在被解救时不肯跟好人走,反而拼死保护罪犯,就是在伤害自己了。要不怎么叫有病呢。
: 罪犯辩护的正当权利不包括通过违法和伤害他人的手段辩护,否则就不正当。公检法是否受舆论影响,周某是否诬告,要拿出证据,否则不就是造谣吗?造谣是违法的,不是辩护的权利。律师辩护也要根据法理和事实,不是信口雌黄,不能捏造事实,不能诽谤受害人。否则律师也要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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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不是,法庭判了才知道是不是。周某公开说的也有跟通报有出入的地方。难道你支持把周某按诽谤办了?你在水木说啥不可以?造谣谩骂的多了,被封就不错了,我没那么闲去告这些ID诽谤。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怎么想都可以,公开说出来就是诽谤了。我在水母说你是杀人犯行吗?我这么想为什么不可能?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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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21.216.116.*
FROM 221.216.116.*
这就是株连有啥问题么?我反对这样有啥问题么?我反对也没用啊,怕啥。
【 在 tomatoes 的大作中提到: 】
: 父母有犯罪记录子女考公考编政审通不过
: 不过最近我忽然琢磨子女犯罪父母还能继续担任公职吗?
: 子女无法选择父母,但父母是主动生出孩子来的,而且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有非常大的主动性,为啥子女犯罪国家不和他们的父母解除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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