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王某文妻子发布微博
是否构成刑责取决于强制与否,不取决于猥亵的部位。搂抱是猥亵,强制搂抱是强制猥亵。“搂抱的尺度不构成刑责”本身是一句没意义的话,就像我说“抬起手的尺度不构成刑责”,但如果手里有把刀把人捅了,那就是故意伤害,如果抬手不巧撞在别人脸上,那就是打人拘留。一句疯言疯语,亏你当成宝贝。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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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的是搂抱尺度的行为不构成刑责,你反复篡改编造是不是很无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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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那我主张你不检点,你通过诉讼去维权吧。你不检点 你不检点 你不检点。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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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都没那么说,你又打算自己树起靶子自己抽自己么?王某文方主张周某不检点,周某自然有权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我有反对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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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是被批评教育的处罚吓住了啊。希望每个男人都这么胆小,所以没有全体上街搂抱姑娘。否则警察只能挨个批评教育,每天上午一次下午一次,还不把警察累坏了。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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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么low么?谁告诉你没有刑责的事就可以做?还是你的道德和素质认为如此?不坐牢的事儿都可以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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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搂抱不算猥亵,哪里有白纸黑字?
拿不出来,可不只能你说了算。别人也不懂法,贴了搂抱属于猥亵的白纸黑字你也不认。还不是只好听你的。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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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说法律规定,白纸黑字写的清楚。哪里说了由我判断?我主张和我有权判断是两回事。我自始至终说的是主张,以及客观案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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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只会骂人,你不用卖力证明,大家都不怀疑。
【 在 Moray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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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极 了泼妇撒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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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段话法律原文在哪?
你的梦里?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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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搂抱是所有肢体接触最轻微的。没有任何案例仅有搂抱情节就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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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需要证据,不是你说事实就是事实。
像我说你只会骂人,证据就是你那些只骂人的贴。
【 在 Moray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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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最多只叫陈述事实,骂人都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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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对,你说简单就简单,说显然就显然,说不犯罪就不犯罪,谁质疑举证责任就在谁。你认为很简单的道理,怎么可能还需要你亲自证明,这不是侮辱你的智商嘛。我举不出你观点的证据,我输了,你赢了。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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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后是否免责是个很简单问题。你既然主张这个积极事实就要举证,包括不限于法条,司法解释,实际案例。你一个也给给不出来,我前面提到了杭州三女酒后拦住男的乱摸,被拘留了。你如果要酒后猥亵被拘留的其他案例我也可以找给你。但是,我主张的不存在酒后免责的观点,是个消极事实,举证责任不在我。这一点你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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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被害人伸冤道德败坏,还是你们为罪犯开脱道德高尚。我下辈子也赶不上,佩服你们八辈祖宗。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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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达到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就可以做,你的道德素质低下到如此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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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他人实施”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一是直接对他人实施猥亵行为,或者迫使他人容忍行为人或第三人对之实施猥亵行为(如强行抠摸他人阴部,强行捏摸妇女乳房,强行脱光他人衣裤,强行与他人接吻、搂抱等);
“强行与他人接吻、搂抱等”
念一百遍再回来。
拜拜。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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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猥亵行为侵害的身体部位,是否具有明显的性象征意义;
: 二、猥亵行为是否伴随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
: 三、猥亵行为持续时间长短;
: 四、其他能反映猥亵行为对被害人身心伤害大小,对普通公民的羞耻心冒犯程度大小的情节;
: 五、行为人是否具有前科劣迹以及其他反映行为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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