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王某文妻子发布微博
王某文妻子发布微博有用的信息只有张某案王某文要求出庭被拒。张某家属咋不发问透露下庭审详情?
6月22日消息,今日晚间,“阿里女员工案”王某文妻子发布微博称,今天看到张某因阿里女员工案被判一年六个月,很气愤。
王某文的妻子表示,据其了解的信息,张某和王某文一样,都是被冤枉的,张某根本不构成犯罪,王某文行政处罚也不应该有。张某案开庭时,辩护人申请王某文出庭,王某文明确表示愿意出庭说明当天的情况,但遭到法院的拒绝,这对张某是不公正的,也说明法院不想查明真相。
全文内容如下:
今天看到张某因阿里女员工案被判一年六个月,很气愤。
据我了解的信息,张某和王某文一样,都是被冤枉的,张某根本不构成犯罪,王某文行政处罚也不应该有。张某案开庭时,辩护人申请王某文出庭,王某文明确表示愿意出庭说明当天的情况,但遭到法院的拒绝,这对张某是不公正的,也说明法院不想查明真相。
整个事情都是周某积极主动,自导自演,用满是谎言的小作文,诬告陷害张某和王某文,并引起舆论轩然大波,公检法迫于舆论办案,法院说证据确凿,但我认为张某明显冤枉,张某当然不会选择认罪、悔罪!
如果当初不是徐昕律师团队的力挽狂澜,王某文恐怕也会被他们冤枉。如果张某的妻子坚持不懈,最终也有可能实现正义。
阿里当初同样因为舆论压力,不分青红皂白,违法开除王某文,我们已申请劳动仲裁。都受过冤屈,都是男人,希望马云先生能给我们一点点公道。我们还提起了行政诉讼,起诉周某名誉侵权,相关法院已经受理。
现在,广大网友还是非常热心的,发消息来鼓励,支持我们维权,也有少数网友不知道整个案件过程,甚至有人把张某当王某文,发些恶意中伤的话来诋毁我及家人!
未来我们将继续进行维权,不讨得清白,决不罢休。相信张某和他的妻子也会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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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冤的权利咋没有?诉讼的权利也有,互相告呗。王某文并没有经过法庭程序,不是判决。至于当事人有无权利作证,及证词的采信,是法庭的事。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周某去年就应该控告王某妻造谣诽谤,否则这个王某妻不知道被哪个公关公司鼓动,在作死路上跑得停不下来。法院已经判决执行的案件,还敢喊冤,无凭无据救说司法被舆论左右,这不是打上峰依法治国的脸吗。王某文作为被执行完还不服气的案犯,证词能有啥可信度?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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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1.*
是不是无凭无据要法庭认定,人家也起诉了,难道没有权利发声?是不是捏造事实你说了也不算,只是代表你的意见。
对于申请出庭作证,说明情况,为主张的事实作证,这也是人家权利,对法庭的决定表示不满,也没有法律禁止,怎么涉嫌犯罪了?犯了哪条罪?同样也没人起码我没有说过你不能支持法庭的做法。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的权利不能侵犯他人的权利。王某文妻子无凭无据,造谣公检法判决受舆论左右,诽谤周某对张王造谣污蔑。王某文妻子不仅为王张喊冤,而是通过捏造事实来攻击司法和受害者,已经构成犯罪了。既然如何选择证人是法庭的事,王某文妻子又凭啥指手画脚呢?就许她指责法庭,不许我替法庭解释?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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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行政诉讼是针对行政拘留的吧。也支持他们和周某互相告诽谤名誉侵权之类,这个是双方权利,也有助于通过法庭交锋厘清事实及真相。刑事指控,判决,涉及的还是构成犯罪部分,范围还是有限了。
【 在 lulu5821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她关键词
: 阿里开除王某文,申请劳动仲裁。提行政诉讼,诉周某名誉侵权
: 显然是为了下一步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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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公检法那也是公检法来追究,人家没追究,别人不能代为追究。至于双方对同一事实各执一词相互指责,那最好寻求法律解决,开一个庭,谁诽谤了给弄清楚不好么?至于是否构成诽谤罪,这也是刑事自诉可以涉及的。法庭判决前为什么要先入为主?以某方为罪犯为前提?如果一方可以公开案情全国宣扬,那另一方也可以到处宣扬反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一切以法庭认定为准。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诽谤罪就是“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实施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的犯罪。”
: 王某妻一年来天天故意捏造散布“公检法按舆论判案”“周某勾引男人还反口诬告”“张王都是被冤枉的”,足以贬损周某人格、破坏周某名誉。造成全国范围的影响,情节严重。从而构成诽谤罪。
: 对公检法造谣污蔑就不知道是啥罪了,只能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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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权力机关进行批评指责,如果追究,也只能是公权力机关去追究,且一般不会因言获罪。对周某的指责,指控,也提起了诉讼,双方去打官司呗,就算侮辱谩骂也是互相的,造谣捏造诽谤,看法庭认定呗。总之到法庭上吵清楚,是喜闻乐见的。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诉讼的权利是有。但是无凭无据在网上喊司法部门因为舆论左右、周某诬告,王某文被拘留冤枉。算不算造谣污蔑公安和检察院呢。
: --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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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都说了,贴一下性侵的录像证据好么?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醉酒和性侵都有监控录像为证,哪里有错?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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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饭桌上的么?好多人见证下能干啥?你觉得单凭这能判一年半?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猥亵属于性侵!性侵不仅指强奸!
: 为什么流氓胆子大,因为无知。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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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包间里有监控?
【 在 purplesoul 的大作中提到: 】
: 网上和板上一堆给张某开脱的,真受舆论影响张某就无罪释放了
: 饭店有视频,铁证如山。还想混淆视听。
: 他以带周某去醒酒为借口把周某扶进去其他包间进行侵犯,不是在酒席上和在酒席的包间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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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我哪里说人家喊冤的权利要以法庭为准了?不要造谣好么?一二审,再审程序,都走过了还喊冤的多了去了,这犯什么法了?
我说的是到底是谁,说的哪些内容,是诽谤诬陷,要看法庭认定。这有什么问题么?怎么双标了?
你已经说王某文一方肆无忌惮诽谤了,还不是先入为主?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可真双标。王某妻从周某发文开始,到司法审判结束,一直bbb喊冤,不肯“以法庭为准”。王某妻诽谤案还没开始指控,我这分析一下案情,你到要说“法庭判决前为什么要先入为主”。你不觉得可笑吗?
: 周某作为性侵案的受害人,本来就身心受损,还要被王某妻这帮人威胁诽谤,被不明真相的网友侮辱指责,没有强大的支持很难再有精力追究诽谤的责任。王某妻和背后的猪队友公关,就因此肆无忌惮吧?我当然建议公检法和周某控告王某妻,但没有控告不耽误我把道理讲清楚,论个公道。
: 我的动机也很明显,刑事案件涉及公共利益。一个影响力案件如果是非不分,那么每个人都会遇到被刑事侵害,反被罪犯家属诽谤打击的情况。这无异是很糟糕的。每个人需要的正义,需要每个人去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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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21.216.116.*
FROM 221.21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