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2岁娃坠楼,竟然说保姆没责任!!!
看了前面的帖子,你是实习律师,你说的没错,以后只要查到有钱就可以执行,但实际上执行庭没有那么多时间一直盯着一个案子的,目前我国也没有联网到只要某人账户里有钱就会自动提醒执行庭可以操作,最后大部分都需要原告去发现线索,然后执行庭根据线索来执行,但这个保姆只要换了工作,换个银行开卡,你让原告怎么去发现这个线索,而且即使卡里有钱,也不能全部执行的,要给人留生活费的。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啥叫没钱赔,肯定要赔钱啊,我国没有个人破产,以后只要查到她有钱,就给她执行掉给被害人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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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大部分是赌气了,真能这么做的万中无一的,不过这件事里保姆肯定够不上刑事责任,开发商、物业肯定也不会有人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肯定少不了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需要家属提供线索,反正家属已经不好过了,就一直盯着她,她去哪家属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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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法律就是这样的,法律从来不是谁穷谁有理,保姆没钱赔,这是事实,你不能说她没钱就枪毙她,如果是这样,穷人犯了错就该死,富人犯了错赔钱就可以,这才是绝对的不公平。
孩子死了,保姆没有看,这种死亡概率是多少?对于个人来说,出事了,就是百分百,但对于群体来说,就要看概率,法律是根据群体去做的,不是针对一件事或者一个人的。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不还是谁穷谁有理。保姆赔不起就揪着开发商物业。孩子活着,保姆赚八千。孩子死了,保姆没钱赔,也不用坐牢。那以后保姆看到孩子坐电梯升到24层,更不用管了,安心等着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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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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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人说活该,另外,你这里面的主观情绪太严重了,把孩子弄死,这牵扯到主观故意,如果真的有主观故意,那就是另外一说了。
你认为她的过错足以应该坐牢,但我说了,法律不一定这么认为,另外,你说看护人于情于理不该,但法律不看这个,你为什么认为他们是受害者呢?不是从概率上看到的么?因为对孩子不好的家长很少,所以你认为刑责相应,但实际上也有对孩子漠不关心个体父母。
你认为保姆不会承受痛苦,这个也是从概率上来说的吧?难道没有保姆因为这种事情愧疚一辈子么?肯定有,对于个体来说,绝对有。
最后,保姆没有钱是客观存在的现象,如果你认为这种很不合理,那么应该做的是取消保姆这个职业,让人花钱也不能雇佣保姆,这样才是直接避免出现你说的保姆没钱赔的情况。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婴儿独处本身就是高危,坠楼死的已经不少了,只不过多数在家里,没有经过电梯的情节。但本质都是看护人不在。父母亲属看护,规定刑责于情于理不应该,因为同时也是受害者,属于自作自受,已经“刑”责相应。但如果是职业保姆,孩子死亡不会给她造成巨大痛苦和损失,孩子活着却要付她每个月高薪,那这个职业岂不是旱涝保收?保姆应该坐牢不是因为她穷,而是因为过错大,后果严重。如果她是刘强东,能支付几个亿,获得谅解免于刑责,对孩子父母算比坐牢更有帮助,可以考虑。如果保姆钱也没有,刑责也不负,那花钱雇保姆把孩子弄死的家庭是活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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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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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再回你一句,如果你认为保姆一定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我建议你:
1、去联系孩子坠楼的家属
2、可以帮助他们进行刑事自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范围】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贰佰壹拾条三款,明确说明可以进行自诉,孩子已经死了,家属可以代替被害人进行刑事自诉。
这里面可能会出现一定的费用,比如说律师费。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婴儿独处本身就是高危,坠楼死的已经不少了,只不过多数在家里,没有经过电梯的情节。但本质都是看护人不在。父母亲属看护,规定刑责于情于理不应该,因为同时也是受害者,属于自作自受,已经“刑”责相应。但如果是职业保姆,孩子死亡不会给她造成巨大痛苦和损失,孩子活着却要付她每个月高薪,那这个职业岂不是旱涝保收?保姆应该坐牢不是因为她穷,而是因为过错大,后果严重。如果她是刘强东,能支付几个亿,获得谅解免于刑责,对孩子父母算比坐牢更有帮助,可以考虑。如果保姆钱也没有,刑责也不负,那花钱雇保姆把孩子弄死的家庭是活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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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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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不犯法,但发表观点也需要心平气和一点,因为有的时候发表观点也可能是违法甚至是犯罪。
举例说一下:
A对某件事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发表观点的同时,也发表了诸如这人是个人渣、这人是个XX等具有一定侮辱性的词语,且这些话语被人转载后达到了一定的规模效应(举例来说被人转发超过500次这类的),导致对方心理或者生理出现了问题,那么这个人可以对A提起刑事自诉。
罪名一般是寻衅滋事。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只发表观点啥也不做,犯法吗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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