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为了不给亲人麻烦,写好遗嘱。法院有很多案子,被告一点意见都没有,甚至很多还支持原告,之所以到法院打官司就是要通过法院确定房子是谁的,这样才能办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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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gegegege 的大作中提到: 】
: 国人传统思想都是钱都留给孩子,而不是留给未亡的父母。父母在有别的儿女的情况下,拿了子女法定继承的遗产,都会被周围人骂吃孩子绝户的。懂事的父母是不会争有后代的子女的遗产的。建议你姐姐跟他父母协商,把家庭所有固定资产都转到女儿名下,让你姐姐和他父母都签放弃继承协议。这里相当于把你姐姐的财产也放女儿名下了。然后把补偿的钱,法定继承分配。明事理的一般都会同意的。然后让他父母离开你姐姐家就好了。让你姐姐卖惨,就说女儿还小,老公说过财产都是女儿的,虽然没有遗嘱,但是老公的意愿是留给女儿,就说他父母还有二儿子养着,可是女儿还得花很多钱,大学研究生,结婚生子,又没了爸爸,更得多给孩子留钱。
: 话说这种情况我设想过的,我们有个女儿不到一岁,刚出生时,我就怕我们两口子出个啥意外,女儿咋办。所以我写了个遗嘱,也让我老公写了一个。我跟我老公都是多子女家庭,我设想过,假设我或者我老公出意外,我们的爹妈都会为他们其他孩子来争这个遗产的,毕竟我们的遗产对于农村的他们来说是很庞大的,然后他们会用这个钱来补贴别的儿子孙子,反正一分钱也到不了我女儿头上。我在没生孩子之前,意外险也不买的,遗嘱也不打算写,因为我死了就一场空,遗产保险金对我都没有意义。无论是对我老公还是对父母我都没有亏欠,给他们留不留钱没关系。但是有了孩子不一样,我把她生下来就要对她负责,她成年前都是我的义务,她成年独立前我死了,就是我亏欠她的,所以我要留够她衣食无忧的钱。所以我不光自己写遗嘱,我也我逼我老公写的自书遗嘱。我跟老公的遗嘱都是大部分财产留给女儿的,就是为了保障女儿今后的生活。年轻人不要忌讳写遗嘱,尤其是多子女家庭。如果你死了,父母还活着,这也是命,你死了就没有赡养义务了,可是你的子女还需要抚养,她的人生还长呢。你的父母已经进入倒计时了,活够本了,优先保障孩子的生活,我觉得理不亏,尤其是多子女家庭,更加不会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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