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是挖坑。2. 别人的事情,为了提高可读性,用第一人称。
大概是1980年代中期,我的小弟在西北某工地被 欺负后回乡找我哭诉。
虽然我不做大哥好多年了,但既然人家还认我,没有办法,只好告诉他,我一定替他出口气。
我决定只身深入荒漠般的工地,替小弟出头。长途火车+汽车整整4天,来到西北荒凉的县城。县城离工地还有几十里路。
在离开县城前往工地之前,按照规矩,我给当地公安局挂了电话,报了名号,表示要教训欺负我小弟的人。公安表示,只要不出人命,这个电话就没有任何记录。
我坐长途汽车去工地,一路上,人都很吊。我本来有座位的,结果,几个混混非让我让座,售票员也帮腔,让我让座。售票员问我去哪里,我说xx(工地名字),说xx元。
我后来看别人打票才知道,多收了我的钱。我去理论,售票员说,暂时不能给你。你回来的时候抵扣,说下午几点车回县城。我没有作声。
到了工地,我找到欺负小弟的人,如同猫调戏老鼠一样捅了几刀,让工地给医院+公安打电话。公安问,没有出人命吧,我说,不会,不是第一次了。医院说,救护车xx分钟后就到。我当工地的人说,今天这事就这样了结了。工地出钱治伤和误工费。工地负责人表示认可。
我在下午踏上了回县城的汽车。
还是那一趟,同样的司机和售票员。
我上车的一刻,看见我衣服上的血迹,大家都给我让座。售票员说,上午的车票钱,你点点。我一看,和我给她的钱一样多(白坐车)。
我也不想白坐车,就说,你算算看,没有算错吧。售票员一脸茫然。
司机说,错了,错了,拿出几张工农兵大团结,说,这是你上午落下的吧?
我说你们误会了,我想知道车票钱多少。问了边上一个大嫂,大嫂说,来x元,回县城y元。
我推掉了大团结,把x+y的钱给了售票员。
一路上,所有人都对我尊敬有加。
我问售票员,为何我衣服有血人就不一样了?
售票员说,人都怕血。
我说,为社么人都这么怕血?
售票员不能回答,只说,一人在外,还是得小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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