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男子把全部遗产留给女友父母闹上法庭
当然有啊,这是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啊。
【 在 admir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记得我看的案例,赠予小三是无效的。我当时还感慨竟然不能自己决定自己财产的归属。
: 后来想了想我觉得挺有道理。
: 不如一个人他赡养父母、养育孩子都是固有的职责,只有在结算了这两部分后才有权利处理剩余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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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预期本来就没有证据存在,是否赠予与赡养义务成立没有关系,即便存在预期也不改变赠予已经完成,无法撤销。者才是公序良俗。否则,父母赠予了,却自己死了,不需要赡养了,这也能撤销赠予,拿回来按遗产处理么?
【 在 toutouqi 的大作中提到: 】
: 财产赠予子女是有对子女以后赡养老人的预期的,这才是公序良俗,不能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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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人不认可赠予可以隐含条件,可以撤销。除非有双方认可的协议。给父母养老,是法定赡养义务,不是什么默认和公序良俗要求,是法定强制,这个你懂么?
【 在 toutouqi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序良俗就是约定俗成大多数人都认可的,给父母养老就是这种,难道你不是默认以后要给自己父母养老么?当然,你也可以不认可,但法院却不会以少数人的想法而无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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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不外人情,怎么会有悖常理?或者说你说下哪条法律有悖常理?国内也有人民陪审员,至于诉诸舆论,本来就是监督的一部分。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而不是以某些人认知得所谓常理为准绳。这是改变不了的。
【 在 bibobelle 的大作中提到: 】
: 把法律当成教条本来就是一个错误的认知
: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也有有悖常理的情况。如果法律是简单的教条,压根都不用律师法官。西方也有陪审团,有悖常理的地方也要看陪审团的意见。国内虽然没有陪审团,但是法院会受舆论影响,舆论其实也就是公序良俗,起到了类似陪审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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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的对象是人家子女,又不是外人。至于隐性前提条件,这个根本违背法理,也没有依据存在。如果子女违法不承担赡养义务,有法律制裁。你才是装傻充愣,也没有说自然死亡了,赡养义务灭失,就可以撤回赠予啊?
【 在 toutouqi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人的父母谁会赠予你房款啊。父母赠予子女房款隐含以后好好赡养父母的前提条件,这是母慈子孝的公序良俗,不是说不赠予就不赡养了,装傻偷换概念就那么有意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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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调解是进行调解的先决条件。当然,有可能法庭明示暗示强迫一方参与调解。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调解一次是法治
: 非要调解五次不敢判决是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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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你装傻充愣,人家赠予的难道不是自己儿子?
【 在 toutouqi 的大作中提到: 】
: 先别扯这么多没用的,你就说别人父母会不会无缘无故赠与你房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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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句就是完全错误的。房子属于物权范围,我国适用登记主义,物权登记簿依法有推定真实效力。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你的说辞完全是法盲言论。出资存在三种情况,赠予,借款,共同投资,后两者都要有协议证实。才可以主张债权或者物权(份额)。
【 在 seraphybupt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上房子谁出钱判给谁,你知道现在房子咋判?
: 你钱多爱送人你送去呗,别觉得你样做是对得,道德绑架别人
: 一套房子好几百万,你要是给完之后自己每月靠养老金活的话我看你送不送,别好几套房子觉得送一套无所谓要求别人也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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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当然可以且应该还,但是首先得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才能主张债权。
【 在 seraphybupt 的大作中提到: 】
: 另外,法律上,儿子欠父母的钱,凭什么不该还?你是不是自己已经把你父母钱算成你自己的,所以这样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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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依法律来判有悖常理?自由裁量确实空间很大,但都是法条范围,不会违背法律。
【 在 bibobelle 的大作中提到: 】
: 并不是哪条法律有悖常理,而是出现制定法律没有考虑到的情况,用既定法律来判的话有悖常理。这里面法官就有一定的酌情考虑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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