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男子把全部遗产留给女友父母闹上法庭
没问题啊,通过调解协商一致,以调解解决诉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实证明,耐心调解达成一致,可有效减当事人轻诉累,有助于问题的有效解决,也便于执行。简单判决一二审,另诉,搞个五六年的案子多了去了,胜诉了的,还要执行庭继续立案,拿到协执,强执裁定,还要有执行周期,遇到老赖,胜诉了也没用得多了。所以,法庭优先选择调解结案,是有道理的。
家庭成员间(本案是准家庭成员)的矛盾纠纷,当然要兼顾尊老爱幼,对长辈谅解,孝敬,给予照顾补偿,这在任何案件中都是这样。
【 在 bibobell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没用,你看看法官怎么说的
: 很明白,就是不能全给女的,给了就不是弘扬社会道德了
: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遗嘱系自书遗嘱,符合《民法典》规定的遗嘱要件,但《民法典》在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肩负着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使命。案件审理结果不应是一份冰冷的判决书,人民法院在定分止争过程中,更应当在兼顾法理的同时弘扬社会道德、家庭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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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114.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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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任何数据支持的空口白牙才是哪儿哪儿都有问题,不止眼睛。
【 在 bibobell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哪里说都不在了?你眼睛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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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你自以为的。你怎么知道判决书中的被继承人没有已患绝症父母之一建在的?
【 在 bibobell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也没有数据啊
: 你有那些明知道自己会早于父母去世的,立的遗嘱的数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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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啊。遗嘱给后人而不是长辈不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除非你认为社会普遍认知违背公序良俗。
自己可以去搜下,生效判决书中不乏遗嘱内容是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符合常理,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原话,你愿意喷法官违背公序良俗,是你的自由。
【 在 bibobelle 的大作中提到: 】
: 核心价值观就是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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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是只有想象,只凭基于个例的情绪,而无视普遍心理认知。
【 在 bibobell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以为什么?你总是活在想象中
: 你倒是给出一份明知道自己会早于父母去世,立的遗嘱的统计数据。别的数据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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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该是你自己怼自己,到底谁毫无任何客观数据支持的硬杠很明显。
【 在 bibobelle 的大作中提到: 】
: 给不出数据就在那里东扯西扯
: 就问你,能不能给出明知道自己先于父母离世,立的遗嘱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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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依据,只有你自己想象。别说不给父母,就算遗嘱给任何人,一点儿也不给后人,全遗赠国家,集体的,也没有任何判例说违背公序良俗。
遗嘱给父母,遗嘱给后人,符合公序良俗,不等于不这么做就不符合。你没有基本逻辑。
【 在 bibobelle 的大作中提到: 】
: 父母健在,自己不久于人世,立遗嘱不给父母一分,就是有悖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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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114.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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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掰扯什么?别说数据,连一点常识和逻辑都没有。我说的清楚,遗嘱给后人符合公序良俗,符合常识常理。但,反之就不成立。一点都不给,不能说就违背公序良俗。这是很基本的逻辑问题,也是众多判例支持的。
【 在 byronicher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别跟他掰扯了,他大概用你来练杠。
: 我不信,他将来有儿子,把毕生所有财富都给了他儿子,还没死,儿子随手都送给女朋友,他就能平静的认了。如果他能,我们就祝福他将来有这样的际遇,也让我们佩服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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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给出了,你只是抬杠说判例种没有身患绝症且父母之一建在的。
没有遗嘱的是法定继承,根本不是一个法律关系。我从没否认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范围,你抬这个杠有任何意义么?别说给谁就算遗嘱不给法定继承人的,哪有任何判例说这不符合公序良俗?反而这是依法保护的公民自由。
【 在 bibobell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口口声声说你有数据,你倒是给出数据啊
: 要不怎么对得起你说你有数据呢
: 实际上没有遗嘱的默认死者遗产父母子女配偶都有份,这就是证据。法律本身就是道德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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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114.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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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举自己儿子的例子,这不是父母做法,是其儿子的做法。以你的智商,愿意要求被继承人不能遗嘱遗赠给他人和国家、集体,否则就是违背公序良俗,大可以去忽悠。
【 在 byronicher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别跟他掰扯了,他大概用你来练杠。
: 我不信,他将来有儿子,把毕生所有财富都给了他儿子,还没死,儿子随手都送给女朋友,他就能平静的认了。如果他能,我们就祝福他将来有这样的际遇,也让我们佩服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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