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调查:父母健在,自己不久于人世,立遗嘱不给父母一分
那有个问题,如果子女只出了法定赡养费,也没几个钱,理论上应该到不了遗产的一定比例吧。
如果说必须要遗产的一定比例,那假如子女活着但却不给这么多钱,法律会认为违法么?
感觉这两个有点对立不统一啊
【 在 SwIy 的大作中提到: 】
: 合理不合理单说
: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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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newlifenew FROM 120.2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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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自己的所有物都不能按自己的意愿分配,真是可悲
【 在 KillnCov 的大作中提到: 】
: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遗嘱中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份额。
: 父母是否在此范围看司法实践,然实际司法中父母均需要保留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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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的,法律就是法律,难道一个死人还要给他加上义务?再说了,如果离婚就是净身出户,不是也可以么?怎么死了就不能对自己的所有进行分配了?
【 在 wyls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序良俗就不应该掺和到法律里面来,除非明确规定并且量化和细化。道德和法律不分是依法治国的最大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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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只要有人想这样分,我觉得应该尊重他的个人意愿,至于养老这些事,总不应该给个死人上这个紧箍咒,除非对于失独的,没孩子的有安排,否则说明社会并不是要求每一个人都给合理的养老安排。否则失独的难道法律再去下面找去让回来尽义务??
【 在 bibobelle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开始扯细枝末节了
: 不过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支持不给父母分文的,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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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有点扯淡意思就是合法的事情不符合伦理,所以法律的让让路,真不知道该怎么说。
【 在 bibobelle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看看法官怎么说的
: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遗嘱系自书遗嘱,符合《民法典》规定的遗嘱要件,但《民法典》在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肩负着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使命。案件审理结果不应是一份冰冷的判决书,人民法院在定分止争过程中,更应当在兼顾法理的同时弘扬社会道德、家庭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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