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社会对不构成犯罪的坏人真是束手无策
行政拘留了解一下
【 在 xk2018 的大作中提到: 】
: 今天带孩子在火车站台走路的时候,旁边一个人边走边吸烟。我们走得快,路过他旁边的时候他拿烟的手从嘴下垂到身侧怼到了孩子胳膊上。从外伤看被烫了绿豆粒大一块发红没起水泡。找了站台警察,我的诉求是他在不允许吸烟的位置吸烟并对周围人完成误伤应该道歉(没有其他赔偿要求)。但是这人以站台有烟灰缸为由不认可不能吸烟的问题(事发地距离烟灰缸垃圾桶很远,是在站台出站楼梯侧面窄路位置),并认为他在前面走我们在后边走过来被烫到是自己没照顾好孩子。警察认同他应该道歉的诉求,但是不能强制执行,调解无效就去派出所笔录立案后续走验伤流程等。考虑到外伤不明显,耽误火车,我憋屈认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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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叫刑事拘留,不叫行政拘留。能懂么。
【 在 xk2018 的大作中提到: 】
: 警察说除非能证明他是故意的,或者验伤构成伤害。否则够不上行政拘留或者罚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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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楼主么?
【 在 soocoo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盲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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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话需要很高的智商才能理解么?
【 在 lailuotalie 的大作中提到: 】
: 又不是故意伤害,怎么会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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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让lz了解一下行政拘留。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坏人”不是有行政拘留么,怎么就叫作束手无策了。行政拘留下边不还有罚款么,怎么叫作束手无策了。楼主的帖子内容我没有看,不感兴趣。
【 在 lailuotali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话也不难理解啊。无意造成的人身侵害,主观阶层没有伤害的故意,伤害又没达到法律规定的程度,警察来了连定责都不做,无论是刑拘还是行拘都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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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解读和杠精就是一层窗户纸。
【 在 lailuotalie 的大作中提到: 】
: 建议了解点系统的法律知识。不管是刑法还是其他相关法规,对各种侵害都看重主观意识,主观上没有侵害的意识,客观上伤害结果又很轻微,一般各种法律法规都是不主动介入的(比如你说的行政拘留),这也是为啥警察也不作为的原因——你们自己调解。实在调解不成,非要走法律程序,那动静就大了,双方做笔录,验伤,最后还得逼着你调解,因为这种小事法院明显不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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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armanlee FROM 106.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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