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社会对不构成犯罪的坏人真是束手无策
不会,现实位面我不会从维护社会公益的角度出发,只会从维护个人利益的角度出发。
但是网上我可以发表观点。因为成本很低。
【 在 templarsf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从你维护社会公益的角度出发,你应该去怼你看到的所有的抽烟的,而不只是这个
: 烫到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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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烟头伸出身体外侧的行为,我认为违反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应当合理避让不吸烟者
【 在 jerrymaggie 的大作中提到: 】
: 也可能是跟副驾正常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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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讨论是否违法吧,罚则另说。
【 在 truncin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人会说,违法了又能怎样,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又没有相应的处罚,你警察根本没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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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他把烟头伸出了身体,置于行人的正常通路上了。
超过时一定是从身侧经过,而不可能是从后方直接冲撞。
【 在 allright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适用啊,不在禁止吸烟场所,没有乱弹烟灰乱扔烟头。看楼主描述,孩子是从他的身后超过他,所以不存在他不合理避让不吸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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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我支持楼主争取合法正当权益,但是如果维权成本过高放弃也是合理的。
网上我同样支持楼主维护其正当权益,批评违法者妨害他人的行为。
【 在 templarsf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不就完了,我说的就是现实碰到这种事,如果榨不出油水来,就不要和他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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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我根本不会吵架,直接找警察解决问题。解决不了我会衡量成本进行后续决策。
但是我要给孩子树立什么是正确的正义观以及如何合理争取自身权益的理念,并且遇到挫折时有面对和接纳现实的能力。
归根到底,在这个案例里是有对错之分的。不能让没有犯错的人受到伤害之后还要检讨自己的行为而不去谴责错误
【 在 templarsf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现实中你一个带着娃的大妈,为这个屁事,和很大概率是个烂人的人开吵,最后打
: 一架,回头你被打个轻伤住院半个月,他被行政拘留15天,你娃陪着你在医院守你15天
: ,就是你希望看到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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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otpear FROM 221.21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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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第十条 下列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
(二)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三)体育场、健身场的比赛区和坐席区;
(四)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临时划定禁止吸烟的室外区域。
第十一条 除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划定吸烟区。
吸烟区的划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和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
(二)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
(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 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和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应当合理避让不吸烟者,不乱弹烟灰,不乱扔烟头。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 在 Vdata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刷帖了,
: 麻烦贴北京的控烟条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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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有可能不掌握《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的具体条文,没有意识到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所以没有履行其批评教育的责任。
我可以理解,如果后续维权成本过高,我也可以放弃。
但这不意味着妨害到他人的吸烟者的行为是正当的。
【 在 templarsf 的大作中提到: 】
: 警察不是和你说了吗,人管理的权限不存在让某个公民向另外一个公民道歉这种操作。
: 法院也没有这种操作。警察法院系统只能判他给你赔偿多少金额或者关他多少天。
: 你的诉求完全不在警察的职权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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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otpear FROM 221.21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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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闯红灯的罚则是什么?实际执法时警察不能批评教育吗?
【 在 templarsf 的大作中提到: 】
: 问题这个条例的处罚是啥,你再贴出来看看呗,有向其他受损人道歉这个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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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otpear FROM 221.21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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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吸烟区域,同时法律规定吸烟者有“合理避让”的要求,这个案例里,吸烟者显然没有做到,他把烟头伸出了身体外侧,进入到行人通行的空间。这是明显不当的行为。
【 在 Vdata 的大作中提到: 】
: 简单说按照北京的控烟条例,车站站台不是禁烟区域。
: 想禁特定地方也不是不行,贴上明确的禁烟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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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otpear FROM 221.21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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