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社会对不构成犯罪的坏人真是束手无策
拍视频录他发抖音行不,,,好像没有商业行为不构成肖像权
【 在 xk2018 的大作中提到: 】
: 今天带孩子在火车站台走路的时候,旁边一个人边走边吸烟。我们走得快,路过他旁边的时候他拿烟的手从嘴下垂到身侧怼到了孩子胳膊上。从外伤看被烫了绿豆粒大一块发红没起水泡。找了站台警察,我的诉求是他在不允许吸烟的位置吸烟并对周围人完成误伤应该道歉(没有其他赔偿要求)。但是这人以站台有烟灰缸为由不认可不能吸烟的问题(事发地距离烟灰缸垃圾桶很远,是在站台出站楼梯侧面窄路位置),并认为他在前面走我们在后边走过来被烫到是自己没照顾好孩子。警察认同他应该道歉的诉求,但是不能强制执行,调解无效就去派出所笔录立案后续走验伤流程等。考虑到外伤不明显,耽误火车,我憋屈认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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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27.75.*
肯定是趁jc在的时候拍啊,,,
【 在 xk2018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想到拍视频。而且这人一副唐山大哥样子,带着孩子也不敢太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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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27.75.*
火车站台现在就是烟民解瘾的地方,经常一停车就有人跑出去吸烟
【 在 win2012 的大作中提到: 】
: 2020年3、4月的时候,那时候疫情刚刚缓解,就有人在南京南站的站台上抽烟,我和站台工作人员反映,说管不了。我说打110报警,也不行!向铁路局反映也没有音讯。
: 发自「今日水木 on M2012K1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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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2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