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社会对不构成犯罪的坏人真是束手无策
我去……这水木怎么都这样了……
【 在 toec (潜回水中) 的大作中提到: 】
: 抽烟的,好人不多吧!?至少抽烟的人素质都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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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silentoak 的大作中提到: 】
: : 他说的是对的啊,站台地面部分是可以抽烟的,然后烫到小朋友身上如果不是有意的,那应该是误伤,且他并不是100%责任。道歉/赔偿你可以提诉求,但上升到他是坏人意义不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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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56.103.*
抽烟的人确实挺招人烦的
【 在 xk2018 的大作中提到: 】
: 今天带孩子在火车站台走路的时候,旁边一个人边走边吸烟。我们走得快,路过他旁边的时候他拿烟的手从嘴下垂到身侧怼到了孩子胳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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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226.*
求教,哪国法律不允许边走边抽烟?
【 在 Zsuper (sup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从你单方面描述来看也是双方责任,他未尽到抽烟时小心躲避行人的责任,你未尽到照顾孩子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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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发达国家是明文规定不允许边走边抽烟的,那就好判断。咱们国家的法制细化不到这个水平,那就只能是双方责任,打官司也是这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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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87.85.*
嗯最好恢复商鞅的那套,吐痰抽烟都抓起来,还要连坐
【 在 xk2018 的大作中提到: 】
: 今天带孩子在火车站台走路的时候,旁边一个人边走边吸烟。我们走得快,路过他旁边的时候他拿烟的手从嘴下垂到身侧怼到了孩子胳膊上。从外伤看被烫了绿豆粒大一块发红没起水泡。找了站台警察,我的诉求是他在不允许吸烟的位置吸烟并对周围人完成误伤应该道歉(没有其他赔偿要求)。但是这人以站台有烟灰缸为由不认可不能吸烟的问题(事发地距离烟灰缸垃圾桶很远,是在站台出站楼梯侧面窄路位置),并认为他在前面走我们在后边走过来被烫到是自己没照顾好孩子。警察认同他应该道歉的诉求,但是不能强制执行,调解无效就去派出所笔录立案后续走验伤流程等。考虑到外伤不明显,耽误火车,我憋屈认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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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64.68.*
抽烟的人,素质普遍差这还需要证据吗?
【 在 heckerma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种人就是喜欢乱扣帽子,屁证据道理都拿不出,对,我也是抽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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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47.163.*
公共场合抽烟的人都应该枪毙
【 在 xk2018 的大作中提到: 】
: 今天带孩子在火车站台走路的时候,旁边一个人边走边吸烟。我们走得快,路过他旁边的时候他拿烟的手从嘴下垂到身侧怼到了孩子胳膊上。从外伤看被烫了绿豆粒大一块发红没起水泡。找了站台警察,我的诉求是他在不允许吸烟的位置吸烟并对周围人完成误伤应该道歉(没有其他赔偿要求)。但是这人以站台有烟灰缸为由不认可不能吸烟的问题(事发地距离烟灰缸垃圾桶很远,是在站台出站楼梯侧面窄路位置),并认为他在前面走我们在后边走过来被烫到是自己没照顾好孩子。警察认同他应该道歉的诉求,但是不能强制执行,调解无效就去派出所笔录立案后续走验伤流程等。考虑到外伤不明显,耽误火车,我憋屈认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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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102.204.*
这真谈不上坏人,一个偶发事件,你过于计较了
【 在 xk2018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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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带孩子在火车站台走路的时候,旁边一个人边走边吸烟。我们走得快,路过他旁边的时候他拿烟的手从嘴下垂到身侧怼到了孩子胳膊上。从外伤看被烫了绿豆粒大一块发红没起水泡。找了站台警察,我的诉求是他在不允许吸烟的位置吸烟并对周围人完成误伤应该道歉(没有其他赔偿要求)。但是这人以站台有烟灰缸为由不认可不能吸烟的问题(事发地距离烟灰缸垃圾桶很远,是在站台出站楼梯侧面窄路位置),并认为他在前面走我们在后边走过来被烫到是自己没照顾好孩子。警察认同他应该道歉的诉求,但是不能强制执行,调解无效就去派出所笔录立案后续走验伤流程等。考虑到外伤不明显,耽误火车,我憋屈认怂了。
#发自zSMTH@2204121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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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6.163.80.6
伤害到他人就应该赔偿。只是法律被某些讼棍玩坏了,张口闭口的要走诉讼,他们还要在中间抽成。本来这事走简易调解就行,不赔钱就上征信。
【 在 Gooooo 的大作中提到: 】
: 求教,哪国法律不允许边走边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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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xsmth (iOS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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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1.*
北京。
【 在 wangychf 的大作中提到: 】
: 哪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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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xk2018 FROM 114.242.250.*
FROM 114.242.250.*
这事没办法,楼主只能认了。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乱丢垃圾、随意插队,都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要是较起真来,你赔不起时间。说到底,中国不是一个文明社会,不是讲理的地方。
在加拿大就好得多。别人走路不小心踩了你,都会赶快道歉。绝不可能出现楼主描述的事情。
【 在 xk2018 的大作中提到: 】
: 今天带孩子在火车站台走路的时候,旁边一个人边走边吸烟。我们走得快,路过他旁边的时候他拿烟的手从嘴下垂到身侧怼到了孩子胳膊上。从外伤看被烫了绿豆粒大一块发红没起水泡。找了站台警察,我的诉求是他在不允许吸烟的位置吸烟并对周围人完成误伤应该道歉(没有其他赔偿要求)。但是这人以站台有烟灰缸为由不认可不能吸烟的问题(事发地距离烟灰缸垃圾桶很远,是在站台出站楼梯侧面窄路位置),并认为他在前面走我们在后边走过来被烫到是自己没照顾好孩子。警察认同他应该道歉的诉求,但是不能强制执行,调解无效就去派出所笔录立案后续走验伤流程等。考虑到外伤不明显,耽误火车,我憋屈认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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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8.17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