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家庭生活(FamilyLife)|
新版wap站已上线
返回
1/1
|
转到
主题:婚姻是经济合同,保护弱势一方。
30楼
|
byronichero
|
2022-08-19 10:31:52
|
展开
那也不对。弱势的可能对家庭事务贡献大,也能折合钱。
另外可能有人并不觉得自己弱势,真觉得自己弱势的,肯定分的时候主动会提出少要。
我赞成大家都不要觊觎别人的婚前财产,但婚后财产就应该平分。如果孩子数量是奇数,多数跟某一方,再根据孩子的抚养,给带孩子多的一方加一些。
【 在 bibobell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应该是双方都不要占便宜
: 如果觉得自己弱势,那可以找一个跟自己差不多的。非要找比自己强很多的,本身也是占便宜了,散伙还要分人家财产
--
FROM 124.17.26.*
1/1
|
转到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