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选择,必有代价,这个代价很有可能是离婚,因为女方口口声声下架。即使已婚已育成了大妈,即至今日仍然不改初心。
岳父母对姑爷的态度,就是lz对老公的延续。lz公婆出力带娃,lz瞧不上。lz婆婆给lz父母做饭,lz认为太咸。这就是不知好歹了。
下架这个观念奇怪得狠,婚后合力买了西二旗铭科苑的老破小,非学区,唯一。又不是女方父母婚前给女方备了橡树湾三居。大家都是普通码农码畜,为何要瞧不起人哪?!
我不觉得男方和女方父母凑一块有何幸福感,离了更轻松。
【 在 almondwu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孩子真的有问题,就需要高质量陪伴和干预,只靠一周一次的康复没用,所以请阿姨也没用,。他们夫妻俩没人辞职的话,看上去就只有当老师的姥爷最能帮上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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