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氰胺对身体损害很大”这句话现在看是对的,但是这个认识是什么时候才有的呢?真正引起国内重视的是2007年5月国外对江苏徐州安营公司的宠物食品出口企业进行惩罚才开始的(
https://news.sina.com.cn/o/2008-10-31/030914656823s.shtml),此前国内外对三聚氰胺的认识还基本是毒害很小---
"文献报道三聚氰胺口
服半致死量L D50:老鼠的为3.2g /
k g,而对猫、狗为1.25g / k g,这和
食盐或酒及啤酒中的乙醇毒性大体
相当,因此通常被认为是无毒或至
少是微毒的,"
"1994
年国际化学品安全规划署和欧洲联
盟委员会合编的《国际化学品安全
手册》第三卷和国际化学品安全卡
片也只说明:长期或反复大量摄入
三聚氰胺可能对肾与膀胱产生影响,
导致产生结石".
与其关注三聚氰胺的毒性,不如更加关心当一种化学品、食品种类,甚至是新疾病的影响发现以后,如何建立合适应激机制,如何建立监督机制,不要藏着掖着,非要出人命了、国外曝光了才能真正重视,这样的代价太大了。
【 在 lailuotalie 的大作中提到: 】
: 奶粉的国标不禁止三聚氰胺,不代表添加三聚氰胺就是合法的。这个道理很简单,三聚氰胺对身体损害很大,这种物质本身就不应该添加。奶粉国标也不禁止往奶粉里撒尿吐痰吧,难道就能撒尿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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