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说个兄妹反目成仇的事情。
他妈妈还在,这不还有证人么。
另外,他只要证明他父亲当年没出钱,他出的钱。他姐妹也捞不到啥。
【 在 myrose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人的亲戚A。
: A有五个姐妹,他是唯一的男性。
: A的父亲分房时,分到了一套80平方米的房改房,但是需要交差价5万元(这套房当时月房租5元),咨询孩子们的想法,姐妹们都表示不要了,于是A自己掏了5万元买下这套房改房,并且房本上有A和他父亲两个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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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理解不准确,加名不加名的看出资,出资多少占多少份额,没出资自然加不了名。
所以准确的说是放弃了出资。
现在就看A出的5万元在全部出资占多少比例了,如果全部就5万元,A父在房本上仅仅只是因为名额的缘故的话,那么房产里属于A父遗产的部分就很低了,A的姐妹也捞不到啥。
【 在 GanLuLu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网友说了,说不要是不要再房子上加名,不是不要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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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A的姐妹更是利害关系方,更加不能采信。
【 在 SSJ100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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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值多少钱,这只大众的认知,但从法律上来说,法院不会认这个名额能抵扣钱的。
何况就算名额值钱,但A姐妹放弃出资的同时也没有因放弃名额要求A补偿自己,也就意味着名额不值钱。
【 在 GanLuLu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还是要评估一下这个名额值多少钱。也许当时没名额买同样的房要20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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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5万就是当年的全款,他父亲能占到份额就为0。
这种事情就是买定离手,事情过去了就不能去翻旧账,也翻不了旧账的。
只是说处于亲情的关系,A适当拿出一笔钱给姐妹意思一下,真要上法院,A的姐妹也捞不到啥,无非是把钱送给律师法院。
【 在 zht7398 的大作中提到: 】
: 儿子先得一半。父的一半分出二分之一给母亲。父剩下的二分之一有母与子女六人分。五女得不到多少。都是给律师和法院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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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没出钱的情况,和楼主说的不是一回事。
楼主说的这个情况里,A就是实际出资的购房人。
就相当于有人出资购房,因为担心离婚被配偶分了房产就把父母写在房本上,结果父母过世后他的兄弟姐妹找他打官司要分房产。
都是很可笑的事。
【 在 SSJ100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法院都主张平分,无理由平分最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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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年代了,90年代那个时候所谓的差价就是大头了。
据说有些央企当年房改就交了1、2万给证的,2000年左右的事。
【 在 poorworl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可能5万就是全款的,明确说了是补差价
: 那当时房子应该是有个价的,就按那个比例来分。
: 发自「今日水木 on JAD-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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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有央企到零几年时房租也就8元,一个单间。
如果是老公房,楼主就应该不用“分的”这个词了。
【 在 poorworld 的大作中提到: 】
: 远不止也不至于,毕竟看主贴,房租一个月只有5元
: 时间大概率是90年代,那种老公房,一套也就十万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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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不谈得清楚都是放弃,法院就认出资占比,权利和义务是匹配的。
【 在 dawei78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时爹还没死呢。补偿什么
: 当时根本谈不清楚谁该拿多少
: 发自「今日水木 on M2102K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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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说了,工龄抵扣这些事情在法律上没有依据,法院上能认的就只有出资。
除非当时的单位有明确文件说一年工龄折合多少钱,但实际上一般都没有这个规定的。
只会说满多少工龄,补多少。但这在法律上不认的。
【 在 simpletime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几万块钱都是差价,跟市场价显然有差别
: 我姑的当子也是补3万
: 这价是对过去几十年工作的补偿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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