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说个兄妹反目成仇的事情。
【 在 whiskyus 的大作中提到: 】
: A就是个贪逼
: 把你五万拿出去
: 然后哥几个平分
话也不能这么说的,房改时候的5万也不是很小一笔了,经过这么多年,房子增值部分A也是有权利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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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whx83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有一半,剩下一半是他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则他母亲有1/4。母亲愿意给他,他就有3/4。剩下1/4是老头的遗产,他和5个姐妹还有他母亲七个人分,他还能分到2/7(他的和他母亲的)。也就是3/4+1/4*2/7。1200W,他能拿到985W多,给五姐妹的也就是214万多。吃亏归吃亏,但也不是过分到拿不出来。
: 不如痛痛快快给了,并对母亲养老做一些约定并公证:让他们将来在母亲养老、病重的时候出点钱、出点力什么的(比如生病了需要人,搭把手什么的。就他一个儿子,难免有倒腾不开手的时候,毕竟他还有社会角色。),最后他未必就亏多少。等母亲百年之后,大不了不跟他们来往就是了。
: 对了,要吸取教训,在母亲生前就把房子产权全都改到自己名下。不要等百年之后走继承。带时候,即使有遗嘱,她们也可以不认,不给签字拖着。
: ...................
呵呵,按你这方案,老太太都把自己的四分之一和继承老伴的七分之一全部都给了儿子,还想让女儿们在老太太病重的时候出钱、出力恐怕不太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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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whx83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要背着女儿啊。哦,我开始的帖子是让老太太立遗嘱并公证且不告诉女儿,但考虑到要走继承就得女儿签字,还会有麻烦,才又改成生前改产权的,但是忘了把背着女儿这一条加上。生前做,不涉及继承,且是老太太个人意愿,就算老太太身后女儿们再闹再打官司,也改变不了大局。
: 以前在北京台《谁在说》里边看过几个这类纠纷(也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这节目了?),也是房子里边有老人工龄的什么的,就有那些特别精的(当然也是和老人住在一起的,否则不可能让老人如此“偏心”),在老人生前偷偷改了产权。之后其他子女再闹,也闹不出什么花来(老人生前产权已经变更,扯什么工龄啊都没用。),最多出于道义象征性给点。
: 而且,闹成这样,还指着她们平分费用、照顾时间?能在儿子实在倒腾不开手的时候搭把手就可以了。
: ...................
唉,本是一家人,为了财产搞得离心离德的,真的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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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wwwlb2002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人的亲戚
: 家里四个兄弟姐妹,三个就是城市普通家庭环境,有稳定的工作和一般的收入,有自己的房子……只有老三混得比较差,一直没有自己的房子,工作算稳定但是收入不高。
: 大概是不到十年前,父母先后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子,位置非常好,就在我们长沙市的湘雅附一医院旁边,学区是清水塘小学和长沙市一中,卖个上百万估计都没问题。
: ...................
你这个也是个例,不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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