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说个兄妹反目成仇的事情。
见过类似的案子,类似于A的角色,因为握有当时其他兄弟姐妹放弃房子的字据,成功拿到房子的全部。
【 在 myrose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人的亲戚A。
: A有五个姐妹,他是唯一的男性。
: A的父亲分房时,分到了一套80平方米的房改房,但是需要交差价5万元(这套房当时月房租5元),咨询孩子们的想法,姐妹们都表示不要了,于是A自己掏了5万元买下这套房改房,并且房本上有A和他父亲两个人的名字。
: 去年A的父亲去世,A的姐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SM-G9910」
--
修改:fbf FROM 39.144.105.*
FROM 39.144.105.*
法律上,子女和配偶的遗产继承地位是完全一样的。配偶的优势是还有夫妻共有财产,这部分不属于遗产
【 在 ChinaDragon 的大作中提到: 】
: 奇葩呀。妈妈在,这房子如何处置不是妈妈说的算吗?
发自「今日水木 on SM-G9910」
--
FROM 39.144.105.*
错,母亲只有房子的一半。另一半属于父亲的遗产,归母亲和子女按人头平分。父亲有遗嘱的例外。
【 在 ChinaDragon 的大作中提到: 】
: 咋不是呢?现在这个还不是遗产。房子属于父母两个人的,父亲去世了,房子自然是母亲的。
发自「今日水木 on SM-G9910」
--
FROM 39.144.105.*
私下立了字据,只要是正常意思的表达,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举个例子,签的借条,并不需要去公证处公证,才有法律效力。
【 在 lbj6 的大作中提到: 】
: 单从法律上来说,别说口头上说不要了,就是当时自己家人私下立了字据,但没有正式公证,估计都没有法律效应
:
: 从道德上来说,这个贴大部分人还是不接受其他姐妹完全没有继承权的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M2012K11AC」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SM-G9910」
--
FROM 39.14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