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被欺负孩子的家长,他有两个核心目的,一是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受欺负,二是报复对方,其中第一个是更加主要的。但这两个目的存在一定的冲突性,但鲁医生冲动上头,把这两个目的混在了一起。要保护孩子,就好在合理合法内找幼儿园、找对方的麻烦,让对方意识到欺负人的代价,代价大于收益,以后自然就不会欺负了。比如找幼儿园调监控,比如报警,比如鉴定伤情,各种找园长、找教育局投诉,总之在合法范围内给对方制造各种麻烦。要报复对方,这个也简单,比如花100块钱让一个大点的孩子跑过去把这个欺负人的孩子撞到在地就跑,或者哪天开车的时候,在这个欺负人的孩子面前急刹车吓唬他一下,等等等等。这两个目的可以分别实现,但不能通过一件行为同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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