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那个第四条,不知道是怎么想出来的。
【 在 Rosamond66 的大作中提到: 】
: 女方怀孕了,男方如果不想要,提出要求让女方去打胎,就算能成功也是要补偿的。
: 现在呢,一纸离谱的婚前协议,女方自己就做了引产,一拍两散,也不用男的负别的责任。
: 闹这一出,看起来好像是爽文,男的又有什么损失呢?他爸虽然呼天抢地,谁知道是不是做戏,再说打几个滚哭一场,爬起来日子还是照样过?伤了身体又伤心的,还是女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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