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问题是,逃税在加拿大也是重罪。
这个也要完蛋。不过好像逃过了QJ幼女这个罪名。可能能
作者:知乎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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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吴亦凡在中国服刑完毕会被驱逐出境,原则上他回到加拿大后不会再次被审
,但是需进行性罪犯登记并接受信息披露,同时可作为警示案例挂在加拿大政府网上。
一、禁止双重追诉原则加拿大宪法禁止对已经判决并服刑的人进行双重追诉,吴亦凡在
中国服刑后不会因同一罪行在加拿大受起诉。双重危险;双重追诉(double jeopardy)
指对实质上同一的罪行给予两次起诉、审判、定罪或科刑。大部分国家的宪法或刑法等
都引入了该原则。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也确认了禁止双重追诉原则:Any person
charged with an offence has the right:if finally acquitted of the offence,
not to be tried for it again and, if finally found guilty and punished for t
he offence, not to be tried or punished for it again;[1]所以在中国刑满释放后
,吴亦凡原则上不会被再次起诉。但是英美法上也有未遵循禁止双重追诉的先例,对海
外判刑的案件也涉及到司法承认问题,我们可以拭目以待加拿大检察机关的下一步动作
。二、吴亦凡回加拿大后将受到特殊终身管制1.吴亦凡需登记其性犯罪罪犯身份,并受
到披露根据《性犯罪罪犯信息注册法案》(Sex Offender Information Registration
Act),吴亦凡需要亲自到注册中心[2]进行登记,如实登记罪名、刑罚期限等犯罪信息
,拍照、测身高体重并录制指纹。当吴亦凡进行搬家、旅行、出境等活动时,登记中心
会尽可能向相关人员发出警告,鼓励举报其是否再次犯罪。[3]
【 在 Jinx 的大作中提到: 】
: 判什么罪
: 社区还要加贴电子标签什么的。
: 国外法律细则非常严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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