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大s多要钱也没错
张雨绮的五千万是两个孩子所有的抚养费 离婚时1岁不到 可算是17年的抚养费 每年约294万
大s两个孩子是每年1千万
【 在 MaoJianq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汪小菲这个花钱法,说不定哪一天就创业失败被血洗破产了,先拿一点是一点,感觉张雨绮更聪明,一次性拿了前夫抚养费五千万,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也拿到手,后脚就和别的男人鬼混了。如果说大s是狠人,那张雨绮就是狼人,一次性拿出五千万汪小菲的公司估计得垮了,还是比较体谅的,张雨绮一次性就得到五千万,也不管前夫的死活,拿到手就逍遥快活,随便和其他男人鬼混但不结婚,也不用和前夫扯皮讨要抚养费。要说还是袁巴元有钱,就这样还有人吹张雨琦好,吸血前夫更狠,玩的男人更花。
: #发自zSMTH@RMX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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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3.8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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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外不正常的也比大s拿的少很多
所以大s是格外*格外不正常
【 在 beanspow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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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都流行这么洗地了? 一堆正常人你不比,你挑一个格外不正常的做比较,然后说你做的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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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满嘴火车 各种避实就虚的文字游戏玩得飞起
在这方面她真是把台湾之所以会被称为“诈骗岛”的一些特色表现得十分充分
这点她确实比张雨绮还要low得多
她实际得到的钱是一年4千万台币
吃瓜能力超强的台湾媒体请来的各位律师都说汪小菲提供的账目明细非常专业 他们认为可信
什么破产之类的 你等汪小菲真破了再说吧 现在说没意义
汪是真金白银的在供养大s和她的光头新老公
【 在 MaoJianq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汪小菲这个花钱速度天知道他会什么时候破产,而且大s承认的赡养费是一个月120万台币每个月27万,五千万一个月利息都有20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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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zSMTH@RMX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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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 按月支付都毫无问题
张雨绮一次性拿所有抚养费是她前夫愿意同意——这种情况很大概率说明这二人以后不想再发生什么联系
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判决的话通常都是按月支付
谁告诉你必须一次性支付?
你的假设毫无道理
看汪小菲是个大冤种也不能这样啊 离婚要讲法律 不是黑社会比狠
更重要的是 大s离婚时不是还跟汪小菲信誓旦旦“不想再婚只想好好照顾孩子” 还要跟汪小菲和睦相处吗
所以她当然不会直接要求一次性支付 那不就暴露了?暴露了 汪小菲还肯签这种协议给这么多钱?由法院判更不会有这么多
你首先要记得:
大s是向人要钱的一方
不是她“金口”一开 说个数出来别人就得如数照给
这是一个很基本的逻辑
【 在 MaoJianq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汪小菲要是离婚时也一次性支付五千万,可能就没有麻六记了,哪个狠?最近几年做餐饮的十家倒闭九家半。,能活下去就是个小概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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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zSMTH@RMX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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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雨绮能一次性得到抚养费 是她跟男方协商的结果
注意哦 是两人“协商”的“结果”
大s更聪明啊 她跟具俊晔早就联系上了 离婚时还装“不想再婚只想好好带孩子”
她不这么装 她一开口就“你一次性付我一亿元”
汪小菲就能给她了?
她就是开口要“你一次性付我五千万” 汪小菲不答应
然后俩人上法院 她也不可能得到一次性付款的五千万抚养费
你的逻辑是大s想要多少钱汪小菲就会给她多少钱
以此为前提各种衍生这样那样的情境
但这个前提根本不存在
麻烦多用用脑子
大s不就是用了欺瞒、pua的手段得到的这个协议吗
如果汪小菲不这么蠢 她哪能得到
这已经是大s用了各种手段得到的最多最大了 你还想说成她亏了?
【 在 MaoJianq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是夸张雨绮聪明吗?明明从前夫得到更多生活作风更混乱,还有粉丝捧她臭脚。既然你尊重法律,那就执行离婚协议吧,还废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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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zSMTH@RMX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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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雨绮前夫又没出来说自己拿五千万抚养费是在被欺瞒、被pua的情况下拿的
可以认为是他自己愿意的
你愿意说他大方也没问题
但这种大方不是标准不是规范 不是他这样大方别人就也应该这样 更不是只有如此才能叫大方
而大s现在被曝是使用了某些欺骗隐瞒的手段的
这说明大s混社会的手段确实厉害啊
她用了这些手段之后得到的抚养费也比张雨绮多得多
你哪里看出她不如张雨绮厉害了
你还“张雨绮战果更丰硕” 五千万比一亿更丰硕?无论人均年均还是总数都是大s多得多
你这相当于是把榜单上的老二拖出来说成比老大更厉害
把五千万说成比一亿“更丰硕”
逗
其实这等于在说 你也找不到能比大s拿更多抚养费的了 只好拿个张雨绮出来充数
跟台媒结论是一致的:跑新闻这么多年 没见过给这么多抚养费的
这样你还说大s手段不厉害?她还让步了?
大s欺骗隐瞒都用上了 你是哪里看出她“让步”了?这么说太牵强了
你的意思 她还可以上什么手段却没上?杀人抢劫 绑架勒索?她本来可以要两亿现在只要了一亿 她对汪小菲手下留情没多要?她倒是想要谁给她那么多啊 谁欠她2亿还是几亿?汪小菲已经这么傻了(傻到离婚一年了才回过点味儿来)也只能榨出一亿 你还嫌不够?你还说大s不厉害?你这PUA技术也很厉害啊
大s是要钱的那个 是她跟别人要钱 你却说得好像别人欠她就该给她 一亿都少了 不给个几亿 甚至不一次性付清 就“不大方”就该被嘲笑 这不就是在替大sPUA大冤种汪小菲吗
说她“厉害” 是说她想方设法又瞒又骗又pua的“厉害” 不是她一张嘴要多少别人就得给多少的“厉害” 所以说她是小太妹啊 她的厉害是类同小混混坑蒙拐骗的那种“厉害”
你为什么不觉得汪小菲掏这么多钱是大方 却觉得大s又欺骗又隐瞒是让步?
【 在 MaoJianq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是说大s小太妹从小混社会手段很厉害,我说大陆女星厉害多了,老袁总不是妈宝男,但张雨绮取得的战果更丰硕,怎么解释?是老袁比小汪更大方吗?我的意思s还是做了一定的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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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zSMTH@RMX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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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88.157.*
记得大s说500w是离婚协议之外汪小菲答应说要给孩子的
大s起诉的是汪小菲没有及时付离婚协议里规定的费用
汪小菲没有及时付是因为这些费用里包含了大s光头新老公的费用 自大s的韩国新老公入住后各种费用比如电费急速飙升
【 在 inorbit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有一句实话吗?
: 大s起诉要的是500w/年台币给孩子存的钱
: 人民币一年116w,多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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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3.8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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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大陆 合同内容显失公平 或违背公序良俗 可以申请撤销或变更
不是被人欺骗隐瞒签下了什么违背本意的协议合同都必须执行的
法律并非像某些人说的“你都签了协议/合同 还有啥好说的 只能去执行”
在台湾 大概就没有什么法院/法官会替汪小菲在乎这事了
【 在 balrog 的大作中提到: 】
: 协议规定了应该付的,那就付呗,自己连个合同条款都审不严,还得瑟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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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然要讲公序良俗 公平正义 这也是法律要讲的
你说的这种情况 如果是“出于自愿”“不存在欺骗隐瞒” 那就不属于违背公序良俗
可汪小菲不愿养前妻新丈夫 大s之前也说自己不想再婚
【 在 balrog 的大作中提到: 】
: 签合同还公序良俗呢……做笔生意,全你出力,签个合同利润都给别人,只要你自愿,没人欺骗你签,你也得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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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3.88.159.*
FROM 113.88.159.*
说自己不再婚然后又迅速再婚 不算欺骗隐瞒吗?
如果这些是真实的情况 那个协议在法律上就不是无可挑剔的
不必好像花言巧语蒙人签了个协议就如何有理了一样
【 在 balrog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写协议里头啊,咋不写?不京城四少吗,der了吧唧的,牛逼劲没用对地方还是咋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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